像 誰?(上)/郭明昌牧師

經文:約翰壹書三章4-12 節


v.4 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  

v.5 你們知道主曾顯現,是要除掉人的罪,在他並沒有罪。

v.6 凡住在他裏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見他,也未曾認識他。

v.7 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

v.8 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

v.9 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是種)存在他心裏;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

v.10從此就顯出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凡不行義的就不屬神,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

v.11我們應當彼此相愛,這就是你們從起初所聽見的命令。

v.12不可像該隱,他是屬那惡者,殺了他的兄弟。為甚麼殺了他呢?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兄弟的行為是善的。


    有一天我家老二在車上突然問我,爸爸,你比較像阿公,還是比較像阿嬤?我想了一下,就告訴他,都像、也都不像。其實是長得不太像,但卻又很像!


    我們家有三個兄弟姊妹,姊姊長得最像爸爸,我和妹妹卻好像是別人家的孩子,長得既不像爸爸也不像媽媽,只有一點像,就是鼻子很大,這其實是像我們的祖父!


    根據我的觀察,我發現父母親對我們的影響真的好大,其實,我們三個人都很像爸媽,特別是我自己!很多時候,我發現當我在和別人講話、或是在面對我的孩子時,彷彿就看見我父母親的樣子在我的身上重現出來!


    過去比較沒有去注意,但是兒子這麼一問,加上我自己這麼一想,我不得不承認,我真的很像我的爸爸、媽媽!

弟兄姊妹,你像誰呢?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家庭,都有自己成長的背景,都會受到不同的影響!因此肯定每個人都是很不一樣的!


    當我們信靠了耶穌基督,我們成為神的兒女。從信主的那一天開始,我們擁有一個全新的生命,我們開始與弟兄姊妹相交、與神相交,開始過教會的生活,我們有沒有受到什麼樣的影響呢?我們的樣子有沒有一些什麼不一樣呢?


    弟兄姊妹,我們比較像誰呢?我們有像愛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嗎?我到底什麼是像主?

當我們說自己「像主」那代表什麼樣的意義呢?


一、「像誰」的意義

 1.說明了我們的歸屬

    在三章10 節說:「從此就顯出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這給我們一個很清楚的分別,也是一個清楚的驗證:就是你「像誰」,你就「屬誰」;你「屬誰」,你就「像誰」!我們既然是屬於主耶穌的,我們就應該會像祂!

    在三章4 節說:「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的」。三章10 節說:「不行義」、「不愛弟兄的」,就是屬「魔鬼」的。因為魔鬼就是這個樣子。

    在三章6 節說:「不犯罪的」。三章7 節說:「行義的」。

三章11節說:「彼此相愛的」就是屬神的。因為我們的主就是這樣子。我們「像誰」,我們就「屬誰」。


  2.說明了我們的結局

    在三章5 節說:「你們知道主曾顯現,是要除掉人的罪,在祂並沒有罪。在三章8 節:「......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若是我們是「會犯罪」、「不行義」、「不愛弟兄的」,我們被判定是魔鬼的兒女,我們的結局是被除去!這是一種悲慘的結局!


    在獻祭給神的那一天,該隱很不高興,因為神看中了亞伯的禮物,沒有看中他的!其實神已經清楚的告訴他原因:「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但是他後來還是一怒之下就把自己的兄弟亞伯給殺了!


    經過了這麼多年,我們看見聖經對於這件事情所作的定論,在三章12 節說:「不可像該隱,他是屬那惡者,殺了他的兄弟。為甚麼殺了他呢?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兄弟的行為是善的。」他是屬那惡者的!這是當神說出為何不喜歡他的禮物時,一個最悲慘的結局!他是一個徹底的輸家、輸到底!他其實可以有機會改善他的人生,但他卻一直的錯下去,越錯越離譜!


    但是反過來看,若是我們是不犯罪、行義的、愛弟兄的,我們就是名符其實、貨真價實神的兒女。我們每個人都有一個指望,就是有一天我們要見主的面,見到祂的本體,我們要與愛我們的主同在,直到永永遠遠!這是何等溫馨、美好的結局!在這段經文中,關於神的兒女有很清楚的提醒,這是提醒我們,要留意自己的狀況。


    在三章7 節提到:「不要被誘惑」,他所指的是「不要被誘惑以致於犯罪」。而另一方面則是說「要行義」,這包括了「彼此相愛」。但是我們真的能「不被誘惑」、「不犯罪」,可以「行義」、「彼此相愛」嗎?我們真的可以像我們的主而不像魔鬼嗎?讓我們能夠「像祂」的原因是什麼呢?


二、「像祂」的原因

  1.祂已經得勝了

    A.是指著祂除掉我們的罪惡

      在三章5 節說:「你們知道主曾顯現,是要除掉人的罪,在祂並沒有罪。」


    B.是指著祂勝過罪惡的權勢

     在三章8 節說:「......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

     愛我們的主為我們解決了根本的問題,正如在馬太福音一章21節主的使者向約瑟所說的:「馬利亞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祂起名叫耶穌,因祂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裏救出來。」是的,主已經顯現了,並且已經除掉人的罪了!祂顯現出來了,祂除滅了魔鬼的作為。這個顯現是過去的一個事實,祂藉著死已經敗壞了那掌死權的魔鬼,祂已經得勝了,並且這樣的得勝會繼續的成就在我們身上!


    在三章6節說:「凡住在祂裏面的,就不犯罪......!」經文的意思是,我們信靠主,我們被拯救之後,我們的罪被除去了,我們不再被罪惡權勢所轄制、所綑綁!我們住在祂裡面,表示我們接受祂的原則、標準,我們接受祂的管理!

    我們的主是得勝的,我們住在祂裡面的人也能夠不再受罪的誘惑和轄制,我們也得勝了!這是我們可以像祂的第一個原因!


  2.我們有祂的種

    在三章9節說:「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是種)存在他心裏;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我們是神所生的,所以我們有主的生命,我們是屬於主的,我們擁有祂的「種」!


    神的「種」這個字,中文和合本聖經的翻譯者以神的「道」來表達這個「種」,應該是考慮到使徒約翰的思想中關於神的兒女「存在心中」的內涵。


    在約翰福音十五章我們看見「住在主裡面」是包括了「神的道」和「神的愛」。這樣的結構和約翰壹書的這段經文是相互輝映的!


    神的「種」提醒我們,我們所領受的新生命在本質上是使我們有「像主」的必然性!


而神的「道」則是幫助我們、引導我們能夠達到「像主」的途徑!我們可以這樣來思想:我們是神的兒女,我們既然是屬於主的,祂就將祂的真理像「種子」一般種在我們心中,讓我們可以結出「真理的果子」來,就是「善的」、「義的」行為和生活。

    透過這段經文,我們可以看到我們能夠「像祂」,我們所倚靠的並不是自己的修養、善心、好的教養、高等的教育,而是「倚靠主」,是倚靠「主的得勝」、倚靠「主的生命」、倚靠「主的真理」!

 我們要如何才能夠真的「像主」呢?─待續



(摘自郭牧師「生命之道」電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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