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証之道(下)/郭明昌牧師

經文:約翰壹書一章1-4 節


v.1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

  v.2(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

永遠的生命傳給你們。)

  v.3 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使你們與我們相交;我們乃是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

  v.4 我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使你們(有古卷:我們)的喜樂充足。


 
二、「可証之道」的緣由


  1.傳揚的必然性

    在約翰壹書一章2 節說:「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給你們。」

    在使徒約翰的時代,傳揚福音、作見證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相信約翰一定會記得年輕時候發生過的一件事。

使徒行傳四章記載,當官府、長老和文士在耶路撒冷聚會,當時又有大祭司亞那和該亞法、約翰、亞力山大,並大祭司的親族都在那裏;他們就叫彼得、約翰這些使徒來,禁止他們,總不可奉耶穌的名講論教訓人。

    但是彼得、約翰說:「聽從你們不聽從神,這在神面前合理不合理,你們自己酌量吧!我們所看見所聽見的,不能不說。」

    請注意:「我們所看見所聽見的,不能不說。」這是我們接受主耶穌之後,這個寶貴的信仰必然會帶來的一個結果。這叫做信仰「傳揚的必然性」!

    我們要用更新的生命來見證,見證主耶穌的救恩!見証這生命的道、見証這永遠的生命!見証這永遠的生命真的在我們的心中!


2.
信仰的流通性

    在一章3節說:「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使你們與我們相交;我們乃是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使你們與我們相交」,「相交」有「團契」、「相通」、「共同享有」的意思。

    「使你們與我們相交」指出一個目的。當我們領受了「生命之道」、「永遠的生命」,我們就可以透過「生命之道」與其他擁有這樣生命的人相交,不但如此,更可以與父神並祂的兒子耶穌基督相交!這叫做「信仰的流通性」!

    生命之道是可以流通的、也是一定要互相流通的。在此處的「相交」應該不只是關於對聖經真理研究的心得分享,更準確的應該是每一位神的兒女,我們彼此分享自己對真理的體驗,分享對神的認識、對真理的經歷。藉此激發信心、互相鼓勵來彼此建造!


    在這四節經文中,一共用了十二次的「我們」和「你們」,這是說明信仰是一種群體性的見證;同時也表達出擁有信仰的人,彼此之間互相的印證!

    因此信仰的經歷應該不會是獨有的、神秘的,而是一種共通、可以引起共鳴的經歷!

若是我們能夠與神相交、與人相交,其實是驗證自己擁有「永生」的一個記號!

    請記住這個次序:我們先與神相通,是上下通;然後再與弟兄姊妹通,是前後左右通。有了上下的相通,才會有前後左右的相通!這樣的相通是表達出「信仰的流通性」!


  3.喜樂的滿溢性

    在一章4 節說:「我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使你們的喜樂充足。」這是使徒約翰寫這封書信的第二個重要的目的:「使你們的喜樂充足」。

    也就是說,因著擁有這永遠的生命會帶來滿足的喜樂,這個喜樂不單單是使徒自己,也包括了每一位參與在這個「生命之道」相交中的人!

    為什麼會有「滿足的喜樂」呢?根據約翰壹書五章13 節告訴我們的:「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永生」與「生命之道」的「生命」是同一個字。

    這樣的喜樂是透過生命之道的相交與驗證,知道自己是擁有「永生」的,因此就產生一種喜樂,是滿足的喜樂!

這樣的喜樂使徒約翰是用「充足」來形容。

    這樣是指著一般普通的高興,不是碰巧遇到好事情的高興,而是因為「有永生」而喜樂;並且這樣的喜樂會一直持續的增加,會越來越喜樂,會喜樂到沒有辦法形容!另一方面,這樣的喜樂會滿溢出來,是會感染、會影響在他周圍的人!

    在馬可福音五章記載一位在格拉森被鬼附著的人,主耶穌拯救了他,甚至不在乎用了兩千頭豬作為代價來拯救他!當這個人心裡明白過來之後,他要求要跟從主耶穌,要與主耶穌同在一起。但是主耶穌沒有答應。

    在馬可福音五章19 節主耶穌對他說:「你回家去,到你的親屬那裏,將主為你所作的是何等大的事,是怎樣憐憫你,都告訴他們。」主耶穌要我們將他為我們做了「何等大的事」去告訴別人!

    這個人被鬼附,本來是絕望的,但如今不但重獲新生,還能夠認識這位奇妙的主,你說他喜不喜樂!

        他真的去為主耶穌作見證。在馬可福音五章20 節說:「那人就走了,在低加波利傳揚耶穌為他作了何等大的事,眾人就都希奇。」「低加波利」意思是十座城,他的喜樂將救恩傳遍了十座城,你看這喜樂是何等的大!


三、「可証之道」的回應


  1.得到供應就要分享

    在約翰壹書一章2-3 節說:「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給你們。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使你們與我們相交......。」

    因此,我們只要是聽到的、看到的、領受到美好的真理,就要操練馬上與人分享!這是一種非常好的習慣,我們一定要養成這種好習慣!

    我發現在教會中弟兄姊妹們哪裡有好吃的,都會彼此交換資訊,當然也有人就直接買來給牧師吃的;但我卻比較少看見弟兄姊妹領受了寶貴的真理就迫不急待的去與別人分享!

    每年的暑假我都會在一些不同的教會帶領一年一度的退修會,其中有幾次的退修會,讓我印象很深刻。因為在退修會結束前,就有同工問我,能不能夠把我傳講的信息放在他們教會的網站上,或是將錄下來的信息給沒有來的弟兄姊妹聽?能不能夠將我講道時所用的這些Power Point 給他們看?真是感動啊!

    並不是因為他們喜歡聽我講道,我感動了!而是他們自己領受到神話語的寶貴,就想到那些有困難、沒有辦法來參加的弟兄姊妹們!因此,我將我所有的資料都毫無保留的送給他們!有人說,郭牧師,這都是你心血的結晶,是您的版權呢!其實我從來就不在意什麼版權、專利的問題!因為我所有的一切都是從主領受的,並不是我自己的!

    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要將從神所領受的真理與屬靈的經歷常常與弟兄姊妹分享,讓我們一方面可以建立堅定穩固的肢體關係,更可以彼此的鼓勵、互相建立對神有無比堅固的信心!

    請記得,當我們認識了真道、經歷了真道,我們就要樂意去分享,這是為神的「生命之道」去作見證,是好得無比的!


  2.經歷喜樂就要分享

    在一章4 節說:「我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使你們的喜樂充足。」

為什麼使徒約翰知道看了這書信的人能夠帶來「喜樂充足」的結果呢?因為這些做見證、傳信息的人,自己已經體驗過這「滿足的喜樂」!他們希望這些他們所關懷、所分享的弟兄姊妹們也可以得著滿足的喜樂!這是一個非常好的榜樣,我們要常常記得,「分享的快樂加倍的多」!

    我們一有喜樂的事,就要趕快去分享!我們領受了主的恩典,就要趕緊去告訴別人。這是向主感恩最好的一種方式,也是最能夠鼓勵弟兄姊妹的方式!

    我們是擁有「生命之道」、「永遠的生命」的人,我們應該要活出一個美好的生活、充滿喜樂的生活來,我們要將這永遠的生命彰顯出來。

    我在來美國之後認識一位教會的同工,他很有意思,每一次聽完道、散會後,他就一個人默默的禱告了一陣子,然後才離開禮拜堂。他最喜歡作的事,就是去告訴別人他今天領受了什麼、他得到了什麼提醒、主對他說了什麼話。他還喜歡把牧師講道錄下來的錄音帶、mp3 送給一些沒有辦法來聚會的弟兄姊妹。他不但送給自己教會的弟兄姊妹,也會送給一些其他教會的弟兄姊妹。

    這是一種很優良的習慣,很值得鼓勵、肯定和推廣的行動!您有什麼領受嗎?請記得:「我們所看見所聽見的,不能說不。」



(摘自郭牧師「生命之道」電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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