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共鳴的新生命(上)/郭明昌牧師

經文:約翰壹書四章13-21節


  v.13神將祂的靈賜給我們,從此就知道我們是住在祂裏面,祂也住在我們裏面。

  v.14父差子作世人的救主,這是我們所看見,且作見證的。

  v.15凡認耶穌為神兒子的,神就住在他裏面,他也住在神裏面,

  v.16神愛我們的心,我們也知道也信。神就是愛;住在愛裏面的,就是住在神裏面,神也住在他裏面。

  v.17這樣,愛在我們裏面得以完全,我們就可以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因為他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

  v.18愛裏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因為懼怕裏含著刑罰,懼怕的人,在愛裏未得完全。

  v.19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

  v.20 人若說:「我愛神。」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話的;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

  v.21愛神的,也當愛弟兄, 這是我們從神所受的命令。


    2009年的五月,在母親節的那一天,我趕回到台灣看我的母親,她突然生了重病,是肺腺癌第三期的B期!每個人到病房來探望媽媽都非常的沉重,病房裡的氣氛很不好;我突然有一個感動,就開始在病房裡播放詩歌!


    我在我的老家找到了一片CD,是一些與安慰、信心和盼望有關係的詩歌。這片CD是我的一位老朋友所錄製的獨唱專輯,選唱的都是很傳統的台語聖詩,也都是一些媽媽很喜歡的聖詩。


    我發現不但媽媽愛聽、她開始會跟著哼!來探病的人也跟著哼、跟著唱,整個病房的氣氛都不一樣了!不再那麼沉重、不再那麼壓抑、不再那麼悲傷!當我們把眼光從困境、軟弱中轉向我們的主耶穌,安慰來了、盼望來了、信心也來 了!這些詩歌在我們憂傷、徬徨的時候,帶給我們安慰和信心,讓我們再一次轉眼來仰望愛我們的主!這是一種心靈的共鳴!


    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共鳴呢?是因著我們與寫詩歌的作者有著類似的經歷,所以對於他所寫的詩歌,就會產生一種近似的感受和反應!


    一首詩歌會產生共鳴,不只是歌寫的好不好聽,更重要的是要有共同的理解、共同的感動,這樣的感動不但是來自詩歌的旋律,更是與詩歌的歌詞密切的相關!


    為什麼會產生共鳴?因為有相近似的經歷;為什麼會產生共鳴?因為擁有相類同的生命。


    在約翰壹書四章17 節的後半段說:「......因為祂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這句話原來的意思是:「祂是,所以我們在世上也是。」每一位神的兒女都要記得,我們是祂的見證,是將祂反映出來、將祂彰顯出來的,因此我們信主的人應該要很像我們的主!


    我們信主之後很自然的就會對許多事產生不一樣的反應。過去做不對的事、說不對的話根本就無所謂。但是很奇怪,信主之後,我們讀了主的話語就會產生反應,我們對於在我們心中的聖靈就會產生反應!這都是因為我們擁有一個「會共鳴的新生命」!


一、「會共鳴的新生命」的意義

   1.是基督所賜給我們的新生命

     在13節說:「神將祂的靈賜給我們,從此就知道我們是住在祂裏面,祂也住在我們裏面。」在15節說:「凡認耶穌為神兒子的,神就住在他裏面,他也住在神裏面。」


     親愛的弟兄姊妹,因著信靠耶穌基督,神已經住在我們的裡面了!約翰壹書五章12節說:「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我們所擁有的這個寶貴的新生命,是來自耶穌基督的,是祂所賜給我們的「永生」。


    在四章16-17 節說:「神愛我們的心,我們也知道也信。神就是愛;住在愛裏面的,就是住在神裏面,神也住在他裏面。這樣,愛在我們裏面得以完全,我們就可以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因為祂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


    中文現代譯本將這節經文翻譯得很好:「這樣,愛就藉著我們,完全實現了,使我們在審判的日子能夠坦然無懼;  我們確能這樣,因為我們在這世上有跟基督一樣的生命。」


請注意,我們所領受、所擁有的生命是與基督的生命一樣的!


    再請看四章15 節:「凡認耶穌為神兒子的,神就住在他裏面,他也住在神裏面。」不單單是祂住在我們裏面,我們也住在祂裏面。「我們也住在祂裏面」的意思是:我們是在祂的真理裡面生活、是在祂的聖靈引導和光照底下生活!


    我們領受了基督的新生命,這是一個會對祂的真理和住在我們裡面的聖靈產生反應、產生共鳴的新生命!─是基督所賜給我們全新的生命!


    2.是經歷過「被愛」也會「愛人」的新生命

    在四章16 節說:「神愛我們的心,我們也知道也信。神就是愛;住在愛裏面的,就是住在神裏面,神也住在他裏面。」四章19 節說:「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這包括我們先經歷了神愛了我們,然後我們再以這樣的愛去愛我們的弟兄。

    這樣的真理揭示出一個非常重要的事實,就是除非一個人真的經歷過神的愛,否則他是無法懂得怎麼樣以神的愛去愛人。我們習慣是以自己能夠、自己可以的方式去愛人,但是除非我們經歷了神完全接納我們的愛,否則我們是無法去接納一些我們所不喜愛的人!


他是弟兄,就要愛他;但卻又很不喜歡他!要怎麼辦呢?


    在四章16節說:「神愛我們的心,我們也知道也信。神就是愛;住在愛裏面的,就是住在神裏面,神也住在他裏面。」經文的意思是我們有沒有因著祂的愛、祂所賜給我們愛的力量,我們受了影響,而產生了愛的共鳴!神已經先愛我們了,這是一個事實,但是我們有沒有住在祂的愛裡面呢?我們有沒有浸泡在祂的愛中,滿有祂愛的味道呢?


    講起「味道」我就想起我大學在基隆讀書的時候,在基隆車站前往學院的路上靠近安瀾橋的地方,有一家「鴨庄」。這麼多年過去了,我還是忘不了他們餐廳的泡菜,這應該是我吃過最好吃的一家泡菜。泡菜一定要泡一段時間才會有味道,也才會好吃。若是泡的時間不夠,那就淡而無味了!我們要有主的味道,就要把自己常常的浸泡在祂的愛中!


    在羅馬書五章5 節說:「......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裏。」


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中,是聖靈奇妙的工作!祂深知道我們的需要,因為我們的愛太有限了、太狹小了、太以自我為中心了!甚至可以說,「我們的愛根本達不到神的標準!」


    但若是我們天天接受聖靈愛的澆灌,我們常常浸泡在神的愛中,那就很不一樣了。若是我們能夠經歷神的愛,擁有神所賜愛的能力、活在愛的環境中、接受愛的約束的生命必定會因此而對神的愛有關係的事產生正向的反應!


    這是一個會共鳴的新生命,對於神的愛有很敏銳的反應,也會對神「愛的要求」產生很正向的反應!一個會共鳴的新生命,是體驗到神對我們的愛,並且讓我們也能夠對「愛人」產生反應的新生命!        (未完待續)


(摘自郭牧師「生命之道」電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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