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見證(下)/郭明昌牧師

經文:約翰壹書五章6-12節


v.6這藉著水和血而來的,就是耶穌基督;不是單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

v.7並且有聖靈作見證,因為聖靈就是真理。

v.8作見證的原來有三:就是聖靈、水與血,這三樣也都歸於一。

v.9我們既領受人的見證,神的見證更該領受了,因神的見證是為他兒子作的。

v.10信神兒子的,就有這見證在他心裏;不信神的,就是將神當作說謊的,因不信神為他兒子作的見證;

v.11這見證就是神賜給我們永生,這永生也是在他兒子裏面。  

v.12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


信息分享

    一、認識「神的見證」

  1.見證祂正是神的兒子

    神透過三方面來見證耶穌基督就是祂的兒子。這包括在主耶穌受洗時、包括了祂的受難、也包括了真理的聖靈所作的見證。

    使徒約翰所宣告、所強調的就是耶穌基督,祂是以「神的兒子」的身份來到世上,祂不但為我們而受洗,祂更為我們受死,祂所作的一切都是為了我們。


    神賜聖靈給所有聽信福音的人,祂親自印證了福音的信息,見證凡是信靠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的人,都經歷了聖靈的同在和潔淨。我們看見水、血、聖靈都一致的見證耶穌基督就是神的兒子,這就是神為祂的兒子所作的見證!


2.
見證祂賜給我們永生

    我們是因著信靠祂的兒子,就得著了耶穌基督,我們便領受了神所賜的「永生」。         

    這正是在約翰福音十四章6節所宣告的:「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只有耶穌基督才是那唯一的鑰匙,是可以賜給我們永生,帶領我們到父那裡去。


二、回應「神的見證」

   1.接受神所說的見證

    約翰壹書五章9節說:「我們既領受人的見證,神的見證更該領受了,因神的見證是為他兒子作的。」請注意旁邊有個小字,(該領受:原文是大)他的意思是,這是出自神親自作的見證,是比人所說的、所見証的更大,是值得信賴的、是完全真實的,是我們應當要接受的。


    約翰福音一章12節說:「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信」就是「接待」、「接受」!

    我們「領受」了「神的見證」,就擁有了「神的兒子」,就有「永生」;不信的人,就是把神當作是說謊的,就「沒有神的兒子」,也就「沒有永生」!


    在今天有許多的人喜歡到教會來,因為教會是一個會讓人感到溫暖、有安全感、也常常可以得到幫助的地方,但是來到教會裡面的人,是不是每一個人都接受了神的見證呢?


    我有幾句話要向這樣的朋友說:「若是您來我們教會已經一段時間了,但是您還未曾接受神的兒子耶穌基督作您的救主、作您生命的主,真盼望您今天就可以接受神的見證,信靠耶穌基督,得著永生。」


    在約翰福音八章12 節,主耶穌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裏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主耶穌告訴我們,若是我們願意跟從祂,祂就賜給我們永生,這永生好像光一般的引導我們走出人生的黑暗、走出人生的迷惘!


    你一定有很好的朋友關心你,邀請你來到教會,你相信你的朋友對嗎?你來了以後發現他並沒有騙你,教會這些人挺好的!

    今天你不但可以信你的朋友,相信他的見證;你更需要接受神的見證,這是一個更大、更要緊的見證,是讓你得到永生的見證,你願意接受嗎?


   2.活出心裡的見證

    神的見證是為祂的兒子作的,見證祂真的是神的兒子;見證凡是信靠耶穌基督的人祂就賜給他們有永生。


    在五章10節說:「信神兒子的,就有這見證在他心裏;......」神為祂的兒子所作的見證,這個見證是在我們每個人的心裡。

    我同樣有幾句話要向已經信主的弟兄姊妹說:「我們有了神的兒子就有永生,這是告訴我們每一個神的兒女都應該會擁有不一樣的生命,這樣的生命是和耶穌基督的生命一樣的,相同的。因此我們這些神的兒女就要讓基督在我們的心中來掌王權,我們不要再自己作主了,我們需要將生命的主權交給耶穌基督,這樣我們才能活出一個相對應的生命來榮耀祂!」


    我們不用表演、不用戴面具,我們可以自然的流露、可以將我們擁有的永生表達出來,可以將耶穌基督在我們身上彰顯出來。讓我們活出一個被改變的生命來見證祂的永生真的在我們裡面。


    我的外祖父在我讀神學院的第三年,有一天突然間不見了,他走丟了,我們報警、到
處找都找不到,......甚至去到許多的殯儀館去認一些無名的屍體,只要有人說哪裡看到一位老先生迷路了,就趕緊跑去看是不是他老人家。一直到今天,沒有找到。

    二十幾年了,我們其實早已經放棄希望了!我就在想,或許有一天我老了,也得了這種病,我失去了記憶,找不到回家的路,我也走丟了。


    但是我很幸運被警察找到了,也很幸運我的孩子在衣服上有寫上聯絡電話,所以他們就打電話通知我的孩子。


    當他們來接我的時候,怎麼證明我就是他們的爸爸呢?要看證件嗎?還是要看長得像不像?還是沒關係,只要有人願意領走就好了?


    這段經文告訴我們,神為祂的兒子作了見證,也見證我們可以信耶穌來得著永恆的生命。


    我們怎樣回應神的見證呢?我們豈不應該活出一個像耶穌基督的生命來見證我們的裡面真的有祂的生命!有人說耶穌是個偉大的老師,有人認為祂是個先知,也有人認為祂是個宗教改革家,你怎麼認為呢?

    馬太福音十六章15 節主耶穌說:「你們說我是誰?」在十六章16 節,西門彼得回答說:「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

    祂是誰?祂是救主、是主基督、是神的兒子!


    若是祂真住在我們的心裡,讓我們用一個像耶穌基督的生命、一個勝過世界的生命、一個不一樣的生命來見證、來宣告說:

「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


(摘自郭牧師「生命之道」電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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