棄舊更新(上)/郭明昌牧師

經文:以弗所書四章25-32節


v.25所以,你們要棄絕謊言,  各人與鄰舍說實話,因為我們是互相為肢體。

v.26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

v.27也不可給魔鬼留地步。

v.28從前偷竊的,不要再偷;總要勞力,親手作正經事,就可有餘,分給那缺少的人。

v.29污穢的言語一句不可出口,只要隨事說造就人的好話,叫聽見的人得益處。

v.30不要叫神的聖靈擔憂,你們原是受了祂的印記,等候得贖的日子來到。

v.31一切苦毒、惱恨、憤怒、嚷鬧、毀謗,並一切的惡毒(或譯:陰毒),都當從你們中間除掉;

v.32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裏饒恕了你們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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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天我在網路上看到一則新聞。看完了,我的心很受感動,畢竟在這個時代會講出這種這麼有深度的話,並且又是政治人物的人已經不多了!


    這個新聞是中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先生到武漢市公安局強制戒毒所,慰問醫護、管理人員,也探望正在強制戒毒的人員。

他對這些戒毒的人說:「我希望你們時刻想著三件事」:


第一、要想想國家。

我們這個國家在歷史上遭受過毒品的毒害。我們不能忘記1840年的鴉片戰爭,西方列強把毒品輸入中國,從而引發了西方列強對中國的侵略戰爭。


第二、要想想父母。

    父母把你們養大成人不容易。慈母手中線,遊子身上衣;臨行密密縫,意恐遲遲歸。你們的父母都很想念你們,都希望自己的孩子成為一個有出息的人。你們要下決心把毒戒掉,不要再讓你們的父母傷心了。


第三、要想想自己的前途。

    只要下決心把毒戒掉,你們的前途是光明的,會重新成為一個對社會、人民有用的人。你們可以學習、工作,還可以到祖國各地去。


    你們要對明天充滿希望,重新樹立起生活的信心。不要總想著毒品,要下決心把它丟到一邊。要記得這一天,這一天總理來看你,要你把毒給戒掉!這真是讓人感到有心、也讓人深深的感動啊!


    這段經文是提到「基督徒」生命「棄舊更新」的細則。整段經文的關鍵在30節:「不要叫神的聖靈擔憂。」也就是說,當我們一旦作了四章25-31節這些不應該作的事,就一定叫聖靈擔憂。


    這除了要符合「行事為人與蒙召的恩相稱」之外;在四章3節曾告訴我們,「合而為一」的心是聖靈所賜的!在此處又提到「不要使聖靈擔憂」。


    作了四章25-30節這些不恰當的事,明顯是破壞了肢體間的合一,當然也破壞了我們和神之間的合一,這樣會使得神的聖靈擔憂。


    另一方面,我們也要注意到這段經文提到,你們......各人,這可以看得出來是指著教會中的每一個個人都應當有的操練。

    我們要從兩方面來學習這樣的操練:一方面是「棄舊」、一方面是「更新」。


一、「棄舊」的操練

    首先我們要來看「棄舊」這方面的操練,也就是22節所說的「脫去舊人」。根據這段經文,我們可以從「言語」、「性情」、「行為」三方面來看,有哪些是必需要棄絕、脫去的。


  1.舊言語的棄絕

    25節說:要「棄絕謊言」。29節說:「污穢的言語」一句不可出口。「謊言」和「污穢的話」都是新造的人應當拒絕的。「謊言」是魔鬼最詭詐的陷阱,它會讓我們有表面的安全感,卻引我們到犯罪的死路。我們信靠主、事奉主的人,要一生誠實的活在神和人面前。


    在提摩太後書三章3節的「好說讒言」原文是和「魔鬼」同一個字,牠本是一切謊言和不正確話語的源頭,牠是那「說謊者」(約翰福音八章44 節)。我們萬不可認賊作父,我們的父乃是那位真實的!


    關於「污穢的話」原來的意思是「沒有價值的話」,我們要留意不要常說一些沒有價值、毫無益處的話!


    雃各書三章告訴我們,舌頭是最難制服的。「言語」實在是我們基督徒一生最要緊的功課!在這裡,聖經教導我們,對謊言要像倒垃圾般的將它給「棄絕」,而一些沒有價值的話要躲避它,不要讓它說出口!


    因此我們所需要的不止是意志上的決心,更需要大家一起來互相提醒、彼此勉勵,靠著主來棄絕舊的語!


  2.舊性情的棄絕

    接著第26節提到第二件會讓聖靈擔憂的事,就是關於「生氣」與「含怒」。這是有關於舊性情的棄絕。我們會生氣,這是表示在主的身體內會因為人的不完全而產生一些狀況,雖然我們無法完全沒有反應;但為著主身體的合一,要作到三件事:


  A.生氣不可犯罪,切勿任意咒詛、情緒失控,產生婚姻、家庭暴力等等。

  B.不可含怒到日落,要在時間的限制內盡快解決,切勿存留苦毒。

  C.不可給魔鬼留地步,在氣頭上不要作任何決定,切勿造成破壞性的行動。


    接著在31節我們看見使徒保羅用了一個很強列的字眼:「要除掉」!為什麼要用如此強列的用詞來表達呢?在31節所說的並不是一個「犯罪的目錄」,而是一個「犯罪的系統」。這是一個控制我們,使我們無法自拔的「流沙」,使我們很容易就「深陷其中」!這是我們舊性情的根源,是必需要除掉的。


    31節的苦毒、惱恨、忿怒......,這些性情是層層累積的,當我們遇見問題或不順心時,常常心存苦毒,然後惱恨蠢蠢欲動,忿怒便表顯於外,用嚷鬧的聲音來表達心中的恨毒,至終以毀謗、咒詛來發洩,這一切歸納起來等於「一切的惡毒」。


    這一切的現象不但破壞合一,更使得神的生命在我們當中受虧損,因此使徒保羅才用了這一個這麼強烈的字──「要除掉」!因為這原與神賜給我們的生命不相配。


    「除掉」這個字和約翰福音一章29節的「除去」或「背負」是同一個字。意思是關於性情方面的問題一定要讓主耶穌來為我們「背負」。


    也許我們的怒氣可以靠著平時的修養、意志力來短暫的壓抑。但若不是靠主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救贖來除去一切的苦毒、惱恨、忿怒......我們還是活在罪的纏擾裡,便不算是勝過舊性情!


  3.舊行為的棄絕

    接著,在28 節告訴我們:「從前偷竊的,不要再偷......」第三件會讓聖靈擔憂的事,就是「偷竊」。到底什麼是偷竊呢?難道一個信主的人還會竊取別人的東西嗎?可能對於當時以弗所的教會真的有這樣的情況。然而對於今日的基督徒而言,我們所得到的提醒是「不要拿不該你拿的東西」,這是一個很重要的操練。


    因此,為著不要讓聖靈擔憂,為著肢體的合一,為著我們的新生,不可再拿不屬於我們的東西!我們要作主門徒的人要作一個不私拿東西的人,任何不經過別人同意而拿的,都是偷竊;只想到自己的便利,自己的好處,貪小便宜,就隨意而行......(待續)


(摘自郭牧師「愛中建立」電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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