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法神(上)/郭明昌牧師

經文:以弗所書五章1-21節                       

v.1 所以,你們該效法神,好像蒙慈愛的兒女一樣;

v.2 也要憑愛心行事,正如基督愛我們,為我們捨了自己,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與神。

  ......................。


信息分享

    看過我們家的兩個兒子,有人會說,我們家的孩子,老大像媽媽,老二像我;但也有一些人會說,老二像媽媽,老

大像我。正確答案是:「都像也都不像。」


    最近也聽到一個很有意思的說法,就是之所以一個人會
像另一個人,是因為那個人愛他多一些。這種像不是長得像,而是「味道」像。因為被愛,自然會受愛他的人所影響。


    我的兩個寶貝兒子,他們都是獨特的個體,都有神在他
們身上奇妙的工作,都在神所預備恩典的環境中成長,或許外表長的有些像我們,但是我們都深深的期待他們可以效法神,也因著活在一個充滿愛的環境下,他們可以擁有美好的靈性、成熟的品格、優良的美德、端正的行為,可以越來越像耶穌基督!


    以弗所書五章1-21節整段經文的中心信息在第1節,是要我們每一個蒙愛的兒女「效法神」,並且這樣的生活是透過我們的教會生活來檢視!


一、「效法神」的意義

  1.正如基督

    在五章2節說:「也要憑愛心行事,正如基督愛我們,為我們捨了自己,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與神。」

    這節經文幫助我們可以準確的了解「效法神」的第一個意義--「正如基督」。基督為了愛我們,捨了祂自己的生命,把自己當作祭物獻給神。


    因此「正如基督」並不是讓我們每個人都像祂一樣,被鞭打、被羞辱、被釘在十字架上才算是捨己、才算是獻給神
、效法神。而是當我們願意因著「愛」的緣故,放下自己的堅持,以我們所愛的人的「最高利益」為前提,那就是「捨己的愛」,就是「效法神」、「效法基督」了。


  2.與主相連

     在五章8-9節說:「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良善、公義、誠

實......。」


    請留意「在主裡面」,這是第二個幫助我們了解「效法神」的意思,也是效法神的關鍵。我們要怎樣才可以在主裡面呢?要「與主相連」。身為神的兒女,我們很清楚的知道一件事,就是我們之所以能夠成為神的兒女是神的恩典,這不是我們配得的,是神賜給我們的。


    而另一方面,我們也知道,我們靠自己是達不到神的標準,再怎麼靠自己立志行善也沒用,我們只有一個辦法,就是緊緊的抓住耶穌基督。


    讓我們與祂緊緊的連在一起,讓自己常常在祂的裡面,
浸泡在祂的話語中、在祂的原則中、在祂的旨意中;這樣我

們才有可能活出良善、公義和誠實來!


3.接受管理

    在五章18節說:「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蕩;乃要被聖靈充滿。」


    根據經文的上下文來看,「聖靈充滿」(滿有聖靈)是指著要過一個「被聖靈所管理的生活」,而不是「被情慾所掌控的生活」。這是一種選擇,是表示我們願意接受聖靈的管理,讓聖靈在我們身上掌權,不任憑自己天然的喜好,甘願依照聖靈的引導謹慎行事。


    所以我們願意「接受聖靈管理」,這就是「效法神」第三面的意義。但,為什麼我們一定要效法神呢?到底是什麼樣的原因促使我們願意「效法神」呢?


二、「效法神」的原因

  1.要像蒙慈愛的兒女

    --不讓主傷心

    在五章1節使徒保羅提到要我們效法神的時候,他說:

「所以,你們該效法神,好像蒙慈愛的兒女一樣。」

    因為我們是蒙了慈愛的兒女。這讓我們看見,我們與神之間的關係是一種「愛」的關係,我們要知道自己是蒙慈愛的兒女,最重要的事是要愛神、和祂在一起!但是我們常常一不小心,就會忽略了與神的關係。


    會不會很多時候我們只是保持在為祂做一些事、好像在
幫祂的忙。當我們正在為神的事工忙碌時,神所要的很可能是希望我們親近祂、愛祂、經歷祂、與祂在一起!


    若是我們不重視與神的關係,不明白這一切,我們就會隨便、就容易放肆、就會不珍惜,甚至有一天落在軟弱中,
成為一個在基督和神的國裡無份的人,那豈不是傷透了神的心呢?


  2.要像光明的兒女

    --不讓主擔心

    在五章8節說:「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裏面是光明的,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

    為什麼要「效法神」呢?
因為我們是神光明的子女。當我們被神拯救,就脫離了黑暗,進入光明。千萬記得,不要再回到黑暗死亡中去生活、去打滾。


    神的兒女行事為人要光明坦蕩,光明的事是主所喜悅的,我們身為基督身體中的肢體,要常常彼此提醒。除此之外,我們更要作一個提燈者,要用主的光來引導在黑暗當中的人。我們要「效法神」、要像神光明的子女,不要讓自己走向黑暗,不要讓天父為我們擔心!


  3.要像智慧的兒女

    --不讓主失望

    在五章15節說:「你們要謹慎行事,不要像愚昧人,當像智慧人。」


    為什麼我要「效法神」呢?因為我要像智慧人,不要像愚昧人。因此我選擇聽祂的話!選擇接受聖靈的管理,不任憑自己的情慾來掌控。



 1、效法神。而是當我們願意因著「愛」的緣故,放下自己的堅持,以我們所愛的人的「最高利益」為前提,那就是「捨己的愛」,就是「效法神」、「效法基督」了。


  2.與主相連

     在五章8-9節說:「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良善、公義、誠

實......。」


    請留意「在主裡面」,這是第二個幫助我們了解「效法神」的意思,也是效法神的關鍵。我們要怎樣才可以在主裡面呢?要「與主相連」。身為神的兒女,我們很清楚的知道一件事,就是我們之所以能夠成為神的兒女是神的恩典,這不是我們配得的,是神賜給我們的。


    而另一方面,我們也知道,我們靠自己是達不到神的標準,再怎麼靠自己立志行善也沒用,我們只有一個辦法,就是緊緊的抓住耶穌基督。


    讓我們與祂緊緊的連在一起,讓自己常常在祂的裡面,
浸泡在祂的話語中、在祂的原則中、在祂的旨意中;這樣我

們才有可能活出良善、公義和誠實來!


3.接受管理

    在五章18節說:「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蕩;乃要被聖靈充滿。」


    根據經文的上下文來看,「聖靈充滿」(滿有聖靈)是指著要過一個「被聖靈所管理的生活」,而不是「被情慾所掌控的生活」。這是一種選擇,是表示我們願意接受聖靈的管理,讓聖靈在我們身上掌權,不任憑自己天然的喜好,甘願依照聖靈的引導謹慎行事。


    所以我們願意「接受聖靈管理」,這就是「效法神」第三面的意義。但,為什麼我們一定要效法神呢?到底是什麼樣的原因促使我們願意「效法神」呢?


二、「效法神」的原因

  1.要像蒙慈愛的兒女

    --不讓主傷心

    在五章1節使徒保羅提到要我們效法神的時候,他說:「所以,你們該效法神,好像蒙慈愛的兒女一樣。」


    因為我們是蒙了慈愛的兒女。這讓我們看見,我們與神之間的關係是一種「愛」的關
係,我們要知道自己是蒙慈愛的兒女,最重要的事是要愛神、和祂在一起!但是我們常常一不小心,就會忽略了與神的關係。


    會不會很多時候我們只是保持在為祂做一些事、好像在
幫祂的忙。當我們正在為神的事工忙碌時,神所要的很可能是希望我們親近祂、愛祂、經歷祂、與祂在一起!


    若是我們不重視與神的關係,不明白這一切,我們就會隨便、就容易放肆、就會不珍惜,甚至有一天落在軟弱中,

成為一個在基督和神的國裡無份的人,那豈不是傷透了神的心呢?


  2.要像光明的兒女

    --不讓主擔心

    在五章8節說:「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裏面是光明的,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

    為什麼要「效法神」呢?


因為我們是神光明的子女。當我們被神拯救,就脫離了黑暗,進入光明。千萬記得,不要再回到黑暗死亡中去生活、去打滾。


    神的兒女行事為人要光明坦蕩,光明的事是主所喜悅的,我們身為基督身體中的肢體,要常常彼此提醒。除此之外,我們更要作一個提燈者,要用主的光來引導在黑暗當中的人。我們要「效法神」、要像神光明的子女,不要讓自己走向黑暗,不要讓天父為我們擔心!


  3.要像智慧的兒女

    --不讓主失望

    在五章15節說:「你們要謹慎行事,不要像愚昧人,當像智慧人。」


    為什麼我要「效法神」呢?因為我要像智慧人,不要像愚昧人。因此我選擇聽祂的話!選擇接受聖靈的管理,不任憑自己的情慾來掌控。


    在五章27節說:「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

    這是主在我們身上的重大計畫,但是祂會成功嗎?教會會成功嗎?我們千萬不要讓主失望!我們不單自己要像神智慧的兒女,不作糊塗人;不要與我們的弟兄姊妹一起都活在被聖靈的管理中,真正作一個智慧的兒女,如此才能夠成就主在我們身上的心願和計畫。


三、「效法神」的途徑

  1.要依憑愛心行事

    --忘記自己的操練

    在五章2節說:「也要憑愛心行事,正如基督愛我們,為我們捨了自己,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與神。」

    「憑愛心行事」的「憑」是一種依據、根據。它的意思是以愛作為一切行為的出發點,以「愛」作為依據,以「愛」作為行事的考量、選擇!當然從五章2節整節經文來看,這個愛不是「人的愛」,乃是「基督捨己的愛」。


    我們通常比較會在乎一件事工推展的好不好,總希望事
情能夠面面俱到,能夠有美好的結果。但是聖經卻很清楚的告訴我們:「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並天使的話語,卻沒有愛,我就成了鳴的鑼、響的鈸一般;」「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愛,其中最大的,是愛。」


    我們這些神的兒女--是蒙慈愛的兒女,要效法神,要憑
愛心行事!請記住,這是我們的準則!我們要一起來學習、來操練自己憑愛心行事!


    羅馬書八章7節說:「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愛」的最大仇敵是「我」。因此要憑著愛心行事,是要我們操練「忘記自己」、「放下自己」。


    有一句話很矛盾,但卻說的很對:「我們傷害最多的人
經常是我們最親近的人。」

(待續)


(摘自郭牧師「愛中建立」電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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