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此接納/葉儒欽

(羅14:1-12)

記得去年退休會的時候,李良達老師給我們教會提出一個挑戰,那就是期盼教會可以突破200人,這不僅是李良達老師對教會的挑戰,其實也是許多弟兄姊妹們的心聲。除了在傳福音和宣教上制訂方法和策略外,我們還可以怎麼作,使教會可以持續不斷的增長,讓人來到教會在真理上受造就,在團契過肢體生活,最後委身於教會呢?若不先設定較高的目標,而是在容易達到的目標裡,我們可以先從彼此的關係上著手,這相較是容易的。


羅馬書共16章,前面1-11章主要是保羅論述教義的部分,從11-16章則是保羅講到基督徒在世為人的相關教導,第14章是保羅講論到基督徒在信仰中處事為人的原則。在今天的經文中,保羅給我們看見一個很重要的主題-彼此接納。因此藉由保羅的教導,一同來學習如何彼此接納。


而什麼是彼此接納?那就是不論對方做了什麼?仍然可以愛他,沒有疙瘩的相處。並對他的一言一行,不會暗自論斷;並且信任對方的作法,相信對方所做的並無惡意,是為了我們好。所以要能達到彼此接納,也是需要附上代價的。透過今天的經文,藉由保羅在吃的東西和守節日的問題處理中,所帶出來的教導,我們分別透過三個層面來學習。


一、    
主觀上:不先入為主

首先第一個要來學習的是,在彼此的接納上,我們需要在主觀上:不先入為主。往往影響我們不能接納人原因之一,就是自己先入為主的成見在心中,以致於看人會有偏頗。

首先經文提到:信心軟弱的,你們要接納,但不要辯論所疑惑的事(V1)。這裡所謂信心軟弱的,其實是指那些「因真理見解影響良心,良心又影響了信心的人。」對於這樣的人不應當輕看,因為這樣的人並不代表屬靈生命的好壞、高低,也不是真的對神信心軟弱;而是不明白在基督裡的自由,可以作很多正確的事,因此保羅說要彼此接納,並且不要辯論所疑惑的事。

而是什麼事,讓羅馬信徒在真理上有不同的見解,並且產生疑惑呢?在當時的羅馬市場所販賣的肉,大多都是祭拜過偶像的。另外,猶太人不吃舊約律法視為不潔的豬肉,所以猶太信徒避免吃祭偶像的肉品和豬肉,只吃蔬菜。而非猶太信徒或自認有知識的信徒,信神凡物都已潔淨,偶像也算不得甚麼(林前8:4、10)。於是雙方在真理上有不同的見解,導致在彼此的關係中有紛爭、對疑惑的事產生辯論。所以保羅要雙方彼此接納,不在不同的見解上,影響彼此關係。

不僅如此,除了吃的看法上不同,在守日上也有不同認知。有可能因為羅馬教會部分猶太信徒,因過去猶太教信仰的教導,把守安息日的方式、規定,應用在主日的生活上;或者良心對在週六工作感到不安,認為有責任守安息日。也有可能是仍過逾越節、住棚節等舊約節期。雖然他們知道得救不是會靠守節日得救,但也很難放棄這些既有的習慣。另一方則認為日日都一樣,不需照舊約守日,心裡也有平安。

在此,需要有一個認知,那就是不論是食物本身或節日,都不能使神成為接納或不接納的條件;唯有對神敬虔的態度,才是使神收納我們的原因。以吃的人來說,因信神凡物都已經潔淨了;而對不吃的人,則是敬畏神大於肉體的需要。其實兩者都是出於敬虔的心,如同羅14:6-8節所說,其實都是為主做,沒有人為自己。

再過兩個禮拜就要過農曆年了,對於基督徒最常遇到的就是喫祭偶像之物的問題。按著聖經的教導,偶像算不得什麼,所以如果到親友家用餐,食物是祭拜過的,那麼只要謝飯存感恩的心吃;但若有的弟兄覺得不妥,那寧可為了弟兄的緣故不吃,放棄在主裡的自由,並尊重不吃的人,而非輕視。反過來,不吃的人,不應以自己的領受挾制吃的人。

但不可濫用在基督裡的自由,反而參加廟會酬神的筵席或廟會活動,因為若參加則表示與偶像有份。所以在過年中,基督徒難免會遇到吃祭偶像之物的問題,除了參加偶像的筵席之外,對於吃或不吃都不能叫神看中我們,重要的是對神的敬虔。當尊重個人的領受時,這就是彼此接納了。

這是關於吃的部分,但還有許多事,是無關乎真理,只是個人對聖經的見解、領受不同,但卻又沒有違背真理。例如處理問題,有的先給人恩典,後講神的義;有的先講神的義、原則,後講恩典;有的人先解決情緒,再處理問題,有的則是先把話講清楚,把界線立出來,免得產生模糊有不必要的誤會。這是神給人不同的特質,使人有不同的領受,雖有不同,但這兩種方式,都有聖經的立場,最終的目的也都是為了主而做,因此我們需要學習彼此信任。

信任是彼此接納的基礎,我們需要信任對方,相信對方的動機是為了神的緣故,不是為了自己,就好像經文中吃與不吃的人。在彼此接納上,需要在主觀上不先入為主,這樣才能夠彼此接納。否則我們看彼此,只會看不順眼,只會覺得他哪裡作的不夠好,事情怎麼會這麼做。所以沒有信任,縱使對方作的再好也沒用,但是有信任,我們就願意等待,給對方機會。不然就會因對方外在的行為表象,而忽略對方內心動機及對神的心志,先入為主產生不必要的論斷。

有個小故事:有個母親,平日喜愛批評人,有次坐在家中,從窗戶看見對面鄰居曬衣服,看到衣服上有黑斑,就對她女兒說:「對面那個太太真是懶惰,洗衣服常洗不乾淨,你看看那些白衫有黑點。」她女兒看完之後,就跟母親說:「媽媽,那不是人家洗不乾淨,是我們窗戶玻璃不清楚有黑點。」這個故事告訴我們,若按外在的行為表象來看人不一定是對的。

要如何彼此接納呢!或者說,要彼此接納到什麼程度呢?第3節:吃的人不可輕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論斷吃的人;因為神已經收納他了。「收納」這個字,原來的意思就是接納的意思,與第一節的接納和羅15:7『你們要彼此「接納」,如同基督「接納」你們一樣,使榮耀歸與神』的接納都是同一個字。

所以要如何彼此接納呢?就是按神方式接納,而神接納我們的方式,是無條件的,不是按我們的行為,乃是按著我們本像接納我們。所以我們也學習不以他人外在行為成為來接納人的條件,不用行為來評估對一個人的接納。神對我們施行的是恩典,我們也就需要給人恩典。這很重要!這不只是在教會而已,在家庭、親子、人際關係也是如此,在主觀上不先入為主的用行為來評斷人。

所以若按羅15:7所說,只要彼此接納就是榮耀神,但若不彼此接納,就是不榮耀神,而是得罪神。所以我們常說要榮耀神,但不要讓榮耀神淪為口號,或是變的空洞,我們可以具體的從彼此接納上來榮耀神。

二、     態度上:不彼此論斷

第二,在彼此的接納上,需要學習在態度上:不彼此論斷。

1. 不論斷輕看人

不論吃或不吃,看日子如何的人,最終保羅說你這個人,為什麼論斷弟兄呢?可見論斷會造成彼此間的傷害。神給每個人有判斷、分辨的能力與智慧,但要小心謹慎,不越線成為論斷。什麼是論斷:論斷就是判斷、分辨再加上以審判者的角色自居,批評和定罪人事物。

我們可以因人、事、物有所判斷和分辨,但若因此產生負面情緒、批評和定罪,那這是論斷。如何檢視自己是評論還是論斷呢?那就是看心中對這件事或人,有無負面想法和情緒,就定下自己的看法和結論,若有就是論斷。

之前跟大家講到,教會合一的殺手是「驕傲」;同樣的,彼此接納的殺手則是「論斷」。論斷使我們會輕看人,認為自己是對他人是錯,論斷會讓人自以為義。會有論斷,是因為我們裡面已經先有自己的想法、標準和經驗,當別人作的令我們不能接受時,論斷就會產生。所以從經文中可以看見,不論是吃或不吃的人,都是認為自己是對的正義一方,自以為義起來。所以論斷會使人與人之間,產生隔閡、分類、甚至是敵對、對立,使我們不能彼此接納,論斷會造成人與人關係的撕裂,形成鴻溝。

有人比喻罪就好像美國大峽谷一樣,在人和神之間產生巨大的鴻溝。同樣的論斷就像台灣的太魯閣峽谷一樣,成為關係上的鴻溝。太魯閣峽谷是怎麼形成的呢?原因在於它的河流下切作用旺盛,它不像其他的河流一樣,向河的兩岸侵蝕,而是向下侵蝕,好像菜刀一樣往下切。所以太魯閣峽谷的特色不是寬,而是深。論斷就好像河流的下切作用,將我們與人切割形成對立,表面上看起來人跟人的距離不遠,但心中的芥蒂卻是很深。

有一位在宣教士家庭中長大的美國姐妹,因她父親常出外旅行傳道,她母親常表示孤寂,於是這姐妹在她心中產生論斷甚至是苦毒:認為男人總是忽視女人情感或精神上的需要,男人是不值得信賴的,沒有安全感的。並且認為神剝奪他們家的親子關係,上帝是殘忍的。於是當這為姐妹長大後,成為一個工作狂,並排拒、懷恨男人,後來當她悔改並破除這論斷後,開始與神有了嶄新、釋放和滿足的關係,漸漸的對男人產生信賴感。從這件事情中,可以清楚知道,論斷會影響與人的關係,甚至是與神的關係。論斷也會讓人產生苦毒,使我們看什麼都不對。論斷會使人非常的自我中心,一切都是以我為標準,我才是原則、準則,漸漸的使人偏激。

2. 給人恩典:

在教會大家的指教都是好的,動機都是希望可以更好、進步或是防範於未然。我們的用意和動機都很好,但要注意不讓對方感到沒有安全感。彼此接納並不是不講真理、沒有原則,彼此接納不是要我們當爛好人,而是需要留意把人和事分開來看。神給我們有分辨、判斷的能力與本能,給我們有良善判斷是非。但如加6:1教導的,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當用溫柔的心將人挽回過來,而不是給予定罪。

新約聖經中,有一位行淫婦女被抓到時,眾人都異口同聲說他該死,眾人都定她的罪,唯獨主耶穌接納他,不定她的罪。耶穌對那婦人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約8:1-11)。耶穌接納他,也給予他真理上的引導,藉著對她的接納,將她挽回過來。

去年的聖誕事工將告一個段落,在一月底的時候,將要召開聖誕事工的檢討會,在這之中我將要預備整個聖誕事工的評估。這過程之中,長老說:「只針對事情,不針對人」,並且其他長老也協助評估。透過這件事,讓我很大的安全感,因為我知道,在教會我這個人是被接納的,並且在這之中,我是有學習和成長的。大家可以針對事工的部分有所討論,幫助我看到自己所沒有看到的地方。不會因為檢討,而成為批鬥大會。所以,當我們沒有讓對方感受到被接納、被愛、有安全感,那麼縱使我們的本意沒有論斷、定罪和批評、是好意的,那麼因著人性的軟弱,很難不讓對方對我們感到誤解,將我們的好意,誤會成敵意。

3. 都要交帳:

不彼此論斷的另一個原因是,因為將來我們都需要對神交帳。對於論斷,在羅14:10-12節裡,保羅提到將來我們都要站在神的台前,必要將自己的事在神前說明。也就是我們這個人,一切所言所行都是要在神前受檢視,為自己的言行負責。

羅2:3說的好「你這人哪,你論斷行這樣事的人,自己所行的卻和別人一樣,你以為能逃脫神的審判嗎?」前半段用台語形容很貼切,就是「龜笑鱉無尾」,也就是每個人都是「五十步笑百步」,我們論斷人,但所行卻和別人一樣,將來都要接受神的審判。

有一個女士走在路上,看見自己教會同工跟女朋友牽手逛街。於是他就跟教會的牧師講,說這樣的人怎麼可以作教會同工呢!這位牧師看不出牽手有什麼罪,特別是他們即將訂婚了。可這個女士卻大驚小怪,暗示牧師應該開除他。可是這位牧師心裡卻想,她自己的問題遠比牽手嚴重多了,她離了婚,卻跟另一個男人同居。其實人都有自己的盲點,自己所行的都和別人一樣,只不過是換湯不換藥,也沒好到哪裡去。

真的遇到了不公不義的事,要先保守自己。時候未到,甚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祂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那時,各人要從神那裡得著稱讚(林前 4:5。當神時候未到,許多事還未顯明,學習等候神,讓神來判斷。

4. 凡事謝恩

在彼此的接納上,也要看見他人「為主作的心志」而感謝神!。婚姻輔導的教導裡,當夫妻兩人分別是「急驚風遇上慢郎中」時,要學習接納彼此的不同和欣賞彼此的不同。同樣,對於吃或不吃、守不守日的不同領受,對事情的作法與價值觀不同時,需彼此接納,存積極正面的心,欣賞彼此的不同。

在經文的5-8節,不論是那一方,保羅要我們看到的是,要教會中大家都有一個共同的目的──都是為了主,是為了教會好,那麼感恩都來不及了,還有什麼好論斷的。當我們不是看彼此的不同,而是看見彼此的同,那麼就也能彼此接納,不只為對方感謝神而已,甚至還為對方的不同求神祝福他。

二、地位上:你我皆主僕

第三,在彼此接納上,需要認清彼此的地位都只是神的僕人。

1.認清僕人位份:

保羅提醒羅馬教會的信徒要彼此接納,提到一個重要的觀念,那就是你我的角色都只是神的僕人。第4節保羅雖然沒有明說,我們都是神的僕人,但透過保羅的反問,也就間接指出我們都是神僕人的身份。保羅反問說:「你是誰論斷別人的僕人呢?」言下之意,也就是:你也是僕人阿!竟論斷別人的僕人!

所以每個人都是神的僕人,我們只需將自己分內的事做好,作忠心的僕人,向我們的主人負責,其他的聽憑主怒。這並非事不關己,或自掃門前雪、看好戲的心態,自私管好自己就好。而是要認清一個事實:在我們之上,有主的管理、治理,主看的比我們還清還透徹。既然都只是神的僕人,神也就必會扶持、提醒、管教祂的僕人。

僕人的意思是卑微的,也就是我們都一樣的軟弱,唯有認清自己是個從罪人中,蒙召作神的僕人,才不會輕看任何人;唯有謙卑,才會看見自己在恩典中的地位。有一則大陸新聞,是講中國有一個節目,將有錢人的貴公子和窮人家的小孩,將他們的身份對調幾天,讓他們體驗彼此的生活。其中當要結束時,這位窮小孩,覺得這幾天好像作夢一樣,想到要回到以前的生活,難過到講著講著就哭了起來。當我們沒有體會到神救恩的寶貴,揀選人作祂兒女、僕人,享受在神豐盛慈愛與榮耀的恩典裡,就會容易像公子哥一樣,認為一切都是理所當然、是應該的,容易挑剔他人,而不懂得看見對方的好。

在我們不認識神時,聖經所說我們是悖逆之子、可怒之子(弗2:1-4),但神卻以他豐富的憐憫待我們、愛我們,完全的接納我們,其實我們也就沒有什麼理由可以不接納任何一個人,因為神連我們這樣的人都愛,我們還有什麼好自恃、自以為義的!

2.釐清界線:

大多數的人都有「界線」的概念,知道什麼是人與人之間責任的界定,知道什麼是自己該作,什麼事情不該作,這我們可以分的清楚。在彼此接納上,保羅為我們釐出一條線,是一條我們與人與神之間的界線。因這條線,可以清楚什麼是屬神的,是侵犯不得的;什麼是神給僕人的權柄作分內的事,而不是作僕人的爬到主人的位子上,代替主人施行審判、評斷是非,在作僕人的角色上模糊了。

神給每個人,有判斷和分辨的能力,但當越過神給我們判斷和分辨的能力,對人批評、定罪和論斷,爬到主人的位子上,不作僕人分內的事,做起主人的事,這就是越線的行為。我們的責任是對神交帳,而不是別人要對我們交帳。

天使長米迦勒為摩西的屍首與魔鬼爭辯的時候,尚且不敢用毀謗的話罪責牠,只說:「主責備你吧!」(在猶9)天使對於最該受責罰的魔鬼,都不敢用毀謗的話,只把一切交給主。天使不是怕魔鬼,而是他知道自己的分寸在哪裡,知道自己是神的使者,坐在審判台的是神不是他。魔鬼要為自己所做的向神交帳。求神幫助我們,不在神權柄上越界──因判斷人只有一位,就是神。

保羅問的很好,你是誰,竟論斷別人的僕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其實我們真的什麼都不是,我們是誰,只不過是神的僕人。我們都像不潔淨的人;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我們都像葉子漸漸枯乾;我們的罪孽好像風把我們吹去(賽 64:6。神看我們為義,但我們必須承認,我們的義和神的義比起來,我們的義就像污穢的衣服。

基督徒如何讓這條線可以更清楚呢?第5節說:「各人心裏要意見堅定。」這句話意思指,對於自己以為可行的事,只要不違背真理,心裡得救的良知沒有疑惑和自責,清楚知道這樣行是對的就去行。基督徒的生活中,有些事情,有人的領受或對聖經的解釋不同,看法和別人不一樣;在這種情況下,各人要意見堅定,只要合乎神心意就可行,但不要去論斷和我們領受不同的人。

現今社會文化差距當時聖經也有將快兩千年,對於現在的生活方式,有許多是聖經沒有記載的,在這之下,我們該如何呢?在基督教倫理學中,有四方面可以成為我們行事為人的判斷:①榮神益人。②內心動機。③社會觀感。④是否影響他人。當事情在真理上沒有問題,也通過這四方面的考量,那麼這些事就是個人心裡意見堅定可以作的事。抓住這些原則,就不會越過神來論斷人,反而讓我們可以接納彼此的不同,欣賞彼此的不同,感謝神彼此的不同,而彼此接納。

結語:

去年年終禱告會裡,最後我們有一個對於今年的願望。在過程中,期盼這也成為今年的目標,除了對神許下願望之外,也試著想我們可以做什麼。同樣的,若期盼今年教會可以增長,那麼除了跟神禱告祈求之外,也可以先從彼此關係上著手,讓我們彼此接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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