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我人生/葉儒欽傳道

(彼前119-21
前言:
今天題目是「話」我人生,意思是神的話與我們之間的關係。對基督徒而言,神的話與我們息息相關,甚至對基督徒來說,我們不能沒有神的話,因為神的話是我們一切生活言行的準則與依據。火車能向前行,除了本身的動力之外,還要仰賴鐵軌引導,火車才能行駛。但並不是火車受鐵軌限制,而是火車需要鐵軌才能行駛。同樣,神的話就像火車軌道般,不是我們受限於神的話,而是我們需要神的話。若基督徒想要走在神為我們帶領的方向和旨意中,或行在神美好祝福裡,我們就需要行在神的話語上。

因此神的話如此重要,就更需要對神的話有更深、正確的認識,將神的話落實在生活中,正確應用神的話。聖經就是神的話,剛才讀的經文告訴我們關於聖經的來源、準確及神話語的特性。今天要藉由這三方面來學習,使我們在神的話有正確的認識,讓神的話成為我們人生的幫助。

彼得後書中心思想:對於假先知錯誤的教導,以及他們在教會中造成的腐敗(彼後21-3),和對主再來藐視等,彼得藉由書信告訴我們,要在神的真道上堅固(彼後112),得以辨明假先知教導。因此,彼得在書信最後告訴我們:「你們卻要在我們主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和知識上長進。願榮耀歸給祂!阿們。(彼後318)」所以如何對神的知識有長進呢?最直接的方式就是認識神的話,認識神的話與我們的關係。

一、         
神的話是神的啟示(V21
首先,神的話是神所啟示的。預言從來沒有出於人意,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V21)。這句經文簡潔扼要直接告訴我們,神話語的來源,不是人的杜撰、編寫或創作,而是人被神使用,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使人知道聖經的作者是神。

聖經是神的啟示,可以從幾方面證實,一是神自己啟示給我們知道。西敏信條:聖經的權威當被信服,此權威不是依靠任何人或教會的見證,而是完全依靠神-祂是真理的本身,祂是聖經的作者;我們應該接受聖經,因為聖經是神的話。
二從聖經準確預言得知聖經是神的啟示,根據聖經學者統計,聖經共有二千五百個預言,其中約有二千個已經應驗,其他剩下的五百多個,將等到基督再來才會應驗。而二千個預言都要應驗的機率為十的兩千次方分之一(一的後面加二千個零)。這樣的機率就好像二千億個地球,每個地球有四千億人口,才有可能出現一個人準確連續預言100次。[1]而聖經中精準的預言只有神才能作的到。

因著聖經是神的啟示,所以聖經充滿著神的權威、能力,並且毫無錯誤,這不止是我們的信仰告白,也和我們息息相關。因為神會透過聖經跟我們說話,用祂大能話語帶領我們,改變我們的生命。

藉由彼後121節所說,可以認識聖經是如何完成的:
豫言從來沒有出於人意V21),意思是指舊約時代,先知是神一切啟示的代言人,雖然是神透過先知說話,但真正說話的是神。此外除了聖經上啟示性的預言之外,其他包含舊約歷史和律法記載,新約福音書和書信等,也都含有預言的性質或相關記載,因為這些書卷在聖經裡,包含對預言的解釋、延伸的應用和神啟示未來的旨意。所以彼得後書這裏的「預言」,除了指那些啟示性預言的部分,也廣義包含整本聖經。

聖經是如何來的呢?是神啟示給人,使人從不知道成為知道,並且在神默示的保守之下,使紀錄的人能正確地回憶自己或他人過去所領受的啟示,使記錄的人能無誤地記下真理。例如神在起初創世的作為,是神對摩西的啟示,使摩西知道在他之前的事蹟,並在神默示保守之下記錄成書。

剛才講到聖經的完成,是在神啟示和默示之下完成,這兩者之間的不同在於:「啟示是人被神感動說出神的話來傳達信息,而默示則是神保全人所領受的教訓無誤。」所以神啟示祂的話,也默示保守啟示出來的話無誤。不會因為寫的人,讓神的話有所變質或曲解。

所以聖經不是人靈感的創作,像寫歌或劇本一樣,而是人被聖靈感動,寫出神所要他們寫的。「靈」這個字有吹氣的意思,而「感動」有被驅動之意,這個字與使2715保羅坐船前往羅馬,結果船遇到狂風被風抓住,敵不住風,就任風「颳去」是同一個字。人被聖靈感動就像神向人吹氣,使人像一艘船被風吹動航行。聖經的寫成,使寫聖經的人像帆船一樣,受到聖靈如風般的引導,帶著寫聖經的人,朝向神所要的目的去。所以寫的人並非機器人,不是神說一句人寫一句。

聖靈感動人,使人還保有原來的自由意識,而非被邪靈控制,像格拉森被鬼附之人一樣,無法控制自己的言行。所以聖經裡保有每一位作者慣用的語句和詞彙,神並不否定寫作之的風格和用詞,雖然每卷聖經作者的出生背景都不同,書寫經文的體裁、格式也不同,但卻都精準表達出神的旨意。

神感動人的方式,不僅在當時寫聖經的人身上是這樣,神在對每個世代的人說話或顯明祂心意也是如此,並非使人像被鬼附一樣,沒有自己的自由意志,使被感動的人像機器人一樣。

我們如何查驗自己是受神感動,還是自己的意念在驅使?若是神的感動就不是出於人意,剛才講到神感動人,不會使人神智不清、沒有自由意識。受神感動的人,可以清楚知道這樣的意念,是自己的想法還是神給的,神會使人清楚的知道。被神感動,就像神對人吹氣一樣,人處在被動的狀態上被神驅動,像被風吹動前進的帆船一樣。所以神感動人,當事人會清楚知道這個感動是出於神,並且知道這樣的感動,並非出於自己的私意。

為此我們也需要留意我們的表達,因為有時我們會表達自己有什麼感動,或要別人按我們的感動來作。當我們表達有什麼「感動」時,若按聖經的用法,那表示這是從神來的,若不這麼行就是違背神心意。所以我們要留意自己的表達,雖然我們沒有這樣的意思,但寧可嚴謹的說:「這是我的負擔、領受等。」,讓我們學習不落在妄稱神的名的錯誤中。
 二、          神的話要按正意分解(V20第二,神的話要按正意分解。第一要緊的,該知道經上所有的預言,沒有可隨私意解說的V20)。剛才第一段已經告訴各位,神是聖經作者,聖經充滿著神權柄與大能,為此當存敬畏的心,不按自己的私意解說。只能解釋神怎麼說、為什麼這麼說,但不能因為神沒有說的,就代替神解釋;也不能神的本意是如此,但卻不這麼說。任何在神的話上加上自己意思、曲解聖經本意意思,或刻意不講聖經中某些真理,這些都是私意解說神的話。

記得國一的第一個學期,擔任班上的地理小老師,第一次上完地理課的時候,同學問有沒有回家作業,那時就自作聰明、自作主張,在沒有問老師的情況下,自己就跟同學報告,上完那一課後面所有的習題都要寫。後來老師發現後,要阻止也來不及了,因為大家都寫好了。那時候才發現原來小老師只是幫老師傳達他的意思,而不是我覺得要怎麼樣。解釋神的話也是如此,要按聖經的正意來分解,要不然就會帶出錯誤應用。

保羅勉勵提摩太作神工人,要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後215)。「正意」是指聖經作者真正的意思;而「分解」是指正確的切割。整句意思是「神的話要按著神啟示給人的意思,正確剖析解釋」。神的話要正意分解,這不單是傳道人要下的功夫,也是每一位神兒女的責任。因為當我們願意了解神話語的本意,就應用層面來講,就能按著神的本意行事,使我們走在正確道路上。

以前讀神學院三年級時,上莊百億長老的講道法,莊老師一直教導一個觀念:神的話要按正意分解。有正確的解經,才有正確的釋經講道,並要對在講台上所說的話負責,講章引用的數據也要查證過。所以起初三年級上莊老師的講道法,只能形容很痛苦,因為按老師的教導真不知道怎麼講道,講不下去。到了四年級快畢業時,才能體會老師所的,用嚴謹的態度來寫講章。體會到這不是限制,而是對自己的一個保護,免得自己落在私意解說的錯誤當中。

如何能避免私意解說神的話呢?就是讀神話語時摒除自己的私意,客觀的從聖經中默想、思想神為什麼這麼說,挖掘聖經作者想表達的。或請教對聖經有受過裝備的牧長們,也可以藉助牧長們推薦的資料考察,這些方式都能幫助我們明白並解釋神的話。
聖經本身有一個「自解性」的特性,也就是所謂的「以經解經」。聖經中的經文彼此是不違背與衝突的,可以彼此解釋與引用。因此對於我們的解釋與應用,也需留意是否與聖經相違背,是否其他經文可以支持。所以教會才會鼓勵弟兄姊妹,參與教會推動一年讀經一遍的計畫,雖然會有讀不懂的地方,但起碼對神的話有概括性的認識。

除此之外,也需對神的話有準確的認識。之前有聽過台北榮耀堂朱台深牧師的見證,講他剛開始出來牧會時,教會器材都很克難,教會講台是用兩張床板拼湊出來的,結果有人看到後就跟他說:「講台是聖潔的,怎麼可以污穢講台呢?因為聖經說床是污穢的!」聽完之後,朱牧師覺得不對,因為聖經從來沒有說床是污穢的,只有說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來134)。

又有人認為「金錢是萬惡之根」看似聖經教導,但聖經寫的是:貪財是萬惡之根(提前 6:10)。聖經中最早紀錄的異端是蛇誘惑夏娃吃分別善惡的果子,起初神本來是說吃「必定死」,夏娃稍微把神的話打了折,成為「免得死」,到了撒但卻成為「不一定死」。可見神話語讀的準確是很重要的,以前在學校受裝備的時候,老師們就常常提醒讀聖經時,不要把自己的意思讀進去,而是要把神的話讀出來。

讀聖經之後,多少一定會有自己的領受,這時候需要懂得分辨,什麼是自己的領受,什麼是神原來的意思,自己的領受不能代替聖經的解釋。讀經常犯的錯誤,就是將自己從聖經上所領受的當成真理,將領受看的與聖經真理同等重要。雖然領受是因真理而啟發,內容包含著部分真理;但需要有一個認知,那就是對神話語的認知、解釋、領受等,與真理比起來,永遠都是次要,是不能取代真理的,神的話永遠是絕對的。就像週報內的講章,是講員從聖經中禱告默想領受寫出來的,之中也有聖經的話,但講章不是聖經,雖然講章是對神話語的解釋與應用,但不具有與聖經同等地位的權威。

否則就會看見,異端邪說因為讀了神的話之後,覺得還不夠,就加上自己解釋,或是因為不明白,就隨意刪減或更改聖經的內容,以致於符合自己領受。耶和華見證人就是一個例子,因為不接受耶穌是三位一體的神,於是他們竄改聖經,自行翻譯聖經叫做「新世界譯本」,內容與聖經神似。

如何分辨異端學說呢?通常異端學說為了自圓其說或迷惑群眾,在他們的言論中有五個特點:1.引述聖經或類似話語。2.自認聖經啟示不完全。3.聖經沒說的私意加添。4.直接與聖經教導抵觸。5.聖經有說的避而不說。啟2218-19中,神已親自宣告,神的話是不能夠隨意加添與刪減,也意味著神要賜給人知道的啟示已經完全,不再有任何的增添或減少、更改。

異端學說的錯誤就是在神的話語上,沒有按正意分解,才會有異端學說的形成,而異端之所以能持續的不斷迷惑人,正是因為我們作神兒女的,對神話語不夠認識,才會聽信異端對神話語片段性或詆毀性的教導。
 三、          神的話如晨星引導(V19第三:當我們知道聖經是神正確、無誤的啟示,也知道要正確的解釋及明白神的話後;接下來,我們就需要學習讓神的話成為生命中的引導。

我們並有先知更確的預言,如同燈照在暗處。你們在這預言上留意,直等到天發亮,晨星在你們心裡出現的時候,才是好的
V19)。這節經文的意思是指先知的預言(神的話),比彼得在上文16-18節的經歷更確實,並且神的話像燈的功用一樣能照亮暗處。

而從這節經文,可歸納出神話語的特性:
1.          神的話高過一切「先知更確的預言」:從上文16-18節知道,因彼得是主的門徒,看過耶穌行過的許多神蹟奇事和在變像山的親身經歷,雖是如此,但彼得卻說先知的預言(神的話),比他的經歷更確實、更加可靠。縱使是耶穌最親近的門徒之一,可能對神蹟奇事的經歷比任何人多,但彼得沒有迷失在他的經歷中。透過彼得的教導,使我們知道神的話高過一切,超過一切的經歷。經歷可包括對神話語的領受,過往神的保守、供應和帶領等,但神的話永遠高過我們的經歷。若我們沒有這樣的認知,只看重經歷,就容易忽略神話語對我們生命的權威性與切身性。

基督徒常會尋求神的心意,想要明白神如何帶領前面的道路,但若只重視個人的經歷和感覺,而沒有神客觀的引導,就容易落在個人主觀上的尋找,而不是客觀的由神帶領。如何明白神的帶領,通常從主觀和客觀兩方面來看:一是個人主觀經歷,二是從客觀上神的引導和環境印證。

通常我們的經歷是主觀的,神話語的應證是客觀的。若我們讓我們的主觀經歷,凌駕於神話語的客觀性,那麼尋求神引導就會變成一種自我主觀上的尋求,甚至是自我暗示,神的話淪為參考和背書用。那就不是尋求神引導,而是我們引導神、要神配合我們,要神按著我們所要的,說我們想聽的。主觀的尋求,所得的結果也就會很主觀。所以放下自己主觀,放下自己想法和意念的尋求神,神會藉由祂的話或環境來帶領我們。

2.         
神的話像光一樣
舊約聖經中,神藉著先知們啟示祂自己的預言,如同燈照在黑暗的世界,讓這世界從黑暗罪惡之中得以見光。從預言的啟示到應驗,在這段過程中,雖然一開始人似乎不明白,但應驗後就會恍然大悟,好像在黑暗摸索中,有光的引導。這段過程,彼得用黎明來到之前,晨星顯得特別明亮作比喻。

綜觀整本聖經,聖經有一個特色就是「漸啟明」,意思是
神的啟示是一貫、漸進的,神的啟示是漸漸越來越詳細清楚。例如摩西五經記載神啟示會幕的建造,表示神藉著會幕住在以色列人中間,到了歷史書則記載會幕從移動式轉變成固定式的建築-聖殿,到了新約則是告訴我們,會幕和聖殿就是預表基督,是基督道成肉身,與人同在的預表(約114),耶穌自己也用聖殿預表祂的受死和第三日復活(約219)。聖經有許多主題脈絡,但神逐漸引導我們啟示祂自己心意,這是神話語「漸啟明」的特性。

尋求神的過程常常也是如此。從不明白到明白,就好像從黑夜到黎明,神話語的引導好像晨星一樣越照越明,引領我們前面的路。主的話是腳前的燈、路上的光(詩119105)。鼓勵和建議弟兄姊妹們,常用神的話作我們生命的引導,而不是倚靠自己的經歷和經驗,或按自己的意思作。因為神話語本身是準確無誤並大有能力,透過神話語的帶領,神能準確無錯誤的帶領我們。
雖然過程好像看起來費時又費力,要花時間禱告、讀經,等到明白了還要等候。雖是如此,但神總是不虧待人也不誤事;反而是我們常跑到神的前頭,以為自己的方法是捷徑、有效率,自己看得較深遠,但若把走錯的冤枉路加總起來,神的帶領更準確、更蒙福,比按自己方式尋求的更好。

尋求神帶領或引導,需要如同經文所說:你們在這預言上「留意」,直等到天發亮。尋求神的帶領,要學習留意神的話,因為
神的話在這黑暗的世界或未來的道路上,猶如晨星或一盞明燈;如果我們留意神的話,神必引導和光照,使我們人生的方向不至迷失。

另外,神的話語對每個世代的人都有切身性,意思神會透過經文在各個時代、不同景況,對不同的人說話,同樣的經文,但會有不同的領受。也就是經文本身原來的意思不變,神藉聖經讓領受的人在當下有適切性與時代性的領受。

例如「基督之家」的名稱是寇監督在1969年,和同工們在禱告中所領受。寇監督從「這家就是永生神的教會,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 315)」,領受本家異象建立「基督之家」。這句經文原本的意思,沒有要人建立教會的意思,但神藉經文向寇監督說話,使監督有從神個人的領受。神沒有讓所有人讀到這節經文時,都建立教會,都將教會叫做基督之家,這是神專屬給寇監督的。

我們尋求神的帶領,除了個人的領受之外,還可以請屬靈長輩與我們一同禱告尋求,因為神聖靈、屬靈的事,唯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林前214-15)。例如神在半夜呼喚小撒母耳,撒母耳卻以為是祭師以利叫他,經過幾次後以利教導他,當他下次再遇到這樣的情況,就說:「耶和華阿,請說,僕人敬聽!」。

求神幫助我們對祂的尋求能夠平衡,不要以為有特殊經歷才算是神說話,也不要在尋求神的心意上,專注於某方面的特殊經驗或感覺。不論如何,神的帶領會如晨星般越照越明直到清楚,神一定會使我們很清楚的知道祂對我們說話,使領受的人很清楚知道,唯一不變的就是不會違背聖經教導。

結語:

之前常常在電視上看到藝術家在作沙畫,剛開始都看不懂,直等到陸陸續續一點一畫的完成,自己就恍然大悟,嘖嘖稱奇。同樣的,每一位等候神引領的人,在等待的過程中,好像很迷惘像在黑夜一樣,但不要灰心,因為神必如晨星般引領我們,直到天明。我們來學習讓我們生命的主,用祂的話來畫出我們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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