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的勸勉(下) 廖世祺長老

經文:哥林多前書十六13~14

『你們務要儆醒,在真道上站立得穩,要作大丈夫,要剛強;凡你們所做的都要憑愛心而做。』


        一、要儆醒-生活上

        二、要站穩-真道上

        三、要剛強-工作上

        四、要有愛-凡事上


前文提要:

當時哥林多城市的環境是經濟富裕、廟宇林立、偶像崇拜、道德低落、生活放蕩,淫亂的風氣更是盛行(淫亂在哥林多城是一個普遍的生活特徵),教會和信徒處於這種環境當中,難免受到不良風氣和異教習俗的影響。現今教會的處境和景況不也是如此嗎?受到世俗的污染、被世界扭曲的價值觀影響,只尋求快速有效率的教會增長的方法,教會不但不能見證神的愛,反而更加無情冷漠,大家都在追求舒適安逸的生活,而不再有屬靈的儆醒與敏銳度。聖經有許多的勸勉,不只是對當時的基督徒,也是對末世時代信徒們的教導,我們實在不能忽略這麼重要關乎我們生命、關乎神榮耀的事,因為知道有一天我們都要到審判台前向神交帳的。


我們要儆醒要防備,因為狡猾的魔鬼,讓許多信徒輕忽了牠的存在和牠的威脅性,有時牠還會裝成光明的天使,在教會內部作破壞分化的工作。

基督徒要在真道上「站立得穩」,必需自己常下功夫去查考聖經、思想神的話,堅守聖經的教導,不可斷章取義,也不要道聽途說。


三、要剛強-工作上

「作大丈夫」意思是作一個有勇氣的男人,更簡單的說法要作個男子漢(這裏當然沒有性別的歧視),這可能是因為哥林多信徒在一些事上顯得幼稚,例如黨派之爭,弟兄彼此相爭不願吃虧等,所以使徒勸勉他們要作個負責任、成熟的人。「要作大丈夫」和「要剛強」其實是有相同的含義。作大丈夫或要剛強並不是要我們任意憑著血氣衝動行事,不管任何事我們都要據理力爭,非要爭的頭破血流不可,不是這樣的,這不是聖經教導的剛強;真正的大丈夫是在福音真理上勇敢無懼,不會因遇見強勢力量而畏縮不前,勇於表達為信仰所帶出的美好見證,即使遭受許多迫害仍勇往直前。這種例子從第一世紀教會建立的初期直到如今,我們時常見到;為所信的願意忍受各樣的苦害,為主的託付剛強壯膽樂意作福音使者,為拯救失喪靈魂甘心付上生命代價,這種雲彩般的見證常圍繞在你我身邊,我們是否也願作基督的精兵,為福音緣故作剛強的人。


其實,我們原都是很軟弱的,加上台灣算是偶像崇拜的國家,處在這大環境裡,我們常會被另眼看待,也許正因為我們是少數份子;假如我們工作的公司有傳統信仰的習俗,而主管又要員工配合整體的祭拜活動(像在民間所謂的鬼節裏),遇到類似情形,我們會如何處理?為了現實,為了守住飯碗、為了考績、為了不得罪人,只好屈就順從,或是堅持自己信仰立場,即使會惹起長官憤怒也在所不辭?但知道有不少的基督徒因而妥協了。

除了在一般性的環境中,勇敢作主的見證,我們也當在教會裡熱心服事祂,事奉不落人後,竭力多作主工,是神所喜悅的,但是在教會裡,我們還是可能碰到很多的難處,有來自不太成熟信徒的閒言閒語、冷嘲熱諷、批評論斷或是惡意毀謗;更可能因服事果效差產生灰心沮喪的情緒,這些負面的因素,是否會讓我們退縮而放棄服事呢?的確,為主做工,並非都是一帆風順;熱心事主愛主的人,也不能倖免於受苦,但我們不需膽怯害怕,因有神作我們隨時的幫助。


雖然信心是我們進入基督信仰的基礎,但有了信心還要加上膽量,才能夠被主大大使用;剛強是來自於神,因為提摩太後書一章7節「神賜給我們,不是膽怯的心,乃是剛強、仁愛、謹守的心。」因此我們要倚賴神的大能大力靠主剛強起來,這說明了:剛強這件事,一方面是神的恩賜,一方面也是人做事的態度;只要是倚靠聖靈行事的人,都能剛強起來,成為屬靈大有力量的人。好像大家所熟悉的使徒保羅,在他傳奇性的一生中,為了見證死而復活的主,為了傳揚福音建立教會,勞碌奔波辛苦做工,受飢餓、受鞭打常遭遇生命的危險,可說是吃盡了苦頭,多次進出死蔭幽谷,還有為各教會掛心的事,天天壓在他身上,正符合中國人的一句話「鞠躬盡瘁,死而後已」;即便如此,保羅仍勇往直前毫不退怯,他說「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作」又說「有主站在我旁邊、加給我力量,使福音被我盡都傳明」,不斷倚靠神,是我們剛強得力的來源。在中外教會歷史中,這樣的例子與見證不勝枚舉,戴德生、馬禮遜、李文斯敦....如果再講下去,時間就不夠了,這些都是我們學習和跟隨的榜樣。要剛強,作基督強壯的戰士。


四、要有愛-凡事上

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愛」是神賜給世人最重要最寶貴的禮物;凡我們所做的事,若沒有愛就失去價值。哥林多前書十三章有這樣的比喻「我若能說世人和天使的話語,卻沒有愛,我就成了鳴的鑼,響的鈸一樣。我若有先知講道的恩賜,也明白各樣的奧祕,各樣的知識;並且有全備的信,叫我能夠移山,卻沒有愛,我就算不得甚麼。我若把一切所有的分給人,又捨己身被人焚燒,卻沒有愛,對我仍然毫無益處。」是的,愛是信仰最首要的。雖然哥林多教會凡事富足,不缺少恩賜,口才知識都全備,卻沒有真正的愛,因此問題叢生:分門結黨、淫亂不潔、不按理吃主的晚餐、內部爭訟等等,造成教會的虧損,也失去在主裡的見證。


愛是各樣美德之首。曾經有一個律法的教師來問耶穌,他問「律法中的誡命,哪一條是最大的?」耶穌回答說「你要全心、全性、全意愛主你的神。這是最重要的第一條誡命。其次也和它相似,就是要愛人如己。全部律法和先知書,都以這兩條誡命作為根據。」所以,愛神和愛人是我們信仰的基本態度;而愛神往往表現在愛人的事上,「人若說:我愛神;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的。不愛看得見的弟兄,就不能愛看不見的神」。


愛的意義,愛的真諦,在哥林多前書十三章裏面有很詳盡的解說,深信每個基督徒都非常熟悉。


愛叫人行事不以自己為中心,也不求自己的權益,只求使人或教會得著益處。有愛就有溫暖,愛心能造就人,能深入人的心。(蔣經國先生部隊巡視的例子)許多時候,慕道友進來教會後,他們會信耶穌,主要原因常常是弟兄姊妹在愛裡的關懷與行動,溫暖感動他們的心;相反的,也看見很多人離開教會是因為感受不到愛(缺乏愛);這是一個非常實際的問題。

我們在凡事上要以「愛心」為出發點、為動機;而真正的愛是在真理的裡面,是不包容罪惡和不義的事,也不庇護暗昧的行為;如果有人以為自己有愛心,看見他的弟兄或他所愛的人有錯誤,不但不加以勸誡忠告,反而替他遮羞掩飾,或裝作不知道,這並不是愛,愛是需要真理作基礎的;有一句話說:『沒有愛的滋潤,真理是僵硬的;沒有真理的支撐,愛是虛弱的』。只有在真理的愛中,教會才有穩固的成長、合一的事奉、相愛的團契,使弟兄姊妹得到完備的建造。


在現實的生活中,我們常會用愛心說誠實話或規勸人,可是這需要包含有誠懇的態度、合宜的措詞與和緩的語氣,才能在表達時產生良好的果效,否則很容易傷害到對方,甚至彼此反目成仇,這一點我們不得不留意。

要有愛,凡事上就能顯出美好的見證。


結論:

誰不想過著風平浪靜、風和日麗的溫馨生活?可是,這世界已經充斥著迷惑人的風潮和黑暗的權勢,使我們不得不面對敵人、抗爭到底,我們不敢稍稍輕敵,知道撒但的詭計狡猾邪惡、變化多端、層出不窮。


要儆醒、要站穩、要剛強、要有愛,這些是互相有關連性的,缺一不可,是一個成熟基督徒全方位爭戰的態度,我們要隨時整裝待發。


每個世代的信徒,都該在主裡經得起任何的風浪和打擊,而能勇敢地為福音效力。因此,我們要在生活上儆醒,在信仰在真道上站穩,在工作和事奉上剛強,在任何的事上都要有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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