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從神的旨意/郭明昌牧師

經文:彼得前書三:17-四:6

一、「遵從神旨意」的意義

1.去完成神的計畫
三章18節說:「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約翰福音六章38節,主耶穌自己說:「因為我從天上降下來,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來者的意思行。」基督將我們引到神面前,完成了神愛世人的旨意,祂自己親自來成全這件事。
在這段經文中,我們可以看得很清楚的,基督所做的一切都在說明,祂是遵行神旨意最好的榜樣。在三章19節說:「祂藉這靈曾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裏的靈聽。」這是一段著名難解的經文,馬丁路德也承認,他實在不明白這段經文的意思!但若是根據上下文的脈絡來理解它,可以找到一個合理的思考方向。
請先留意幾個關鍵字:
三章17節:「祂復活了」;
三章19節:「傳道」;
三章20節:「不信從的人」
三章21節:「拯救」
三章22節:「都服從了祂」。
根據聖經一貫的真理,一個人接受並信從神的道只有在今生有機會,不會死了以後還可以有機會悔改。
因此和合本聖經用「傳道」這個字應該是作「宣告」的意思來理解,而不是「傳福音」!上文是「復活」,下文是「眾天使和有權柄的並有能力的,都服從了祂。」所以我們可以說這是在主耶穌基督勝過了死亡的權勢,從死裡復活之後,一個超越時空、榮耀得勝的宣告。
宣告的對象是以「挪亞時代那些不信從的人」作為「所有不信從之人」的代表。
這是一個宣告!宣告神救贖的計劃、神的旨意已經藉著耶穌基督成就了。祂不但遵從了神的旨意,更完成了神的旨意!

2.不順從人的情慾
彼得前書四章2節說:「你們存這樣的心,從今以後就可以不從人的情慾,只從神的旨意,在世度餘下的光陰。」在此處「不從人的情慾」是「遵從神的旨意」的同位詞。21節:「這水所表明的洗禮,現在藉著耶穌基督復活,也拯救你們;這洗禮本不在乎除掉肉體的污穢,只求在神面前有無虧的良心。」
這是告訴我們,水所表明的洗禮,現在藉著耶穌基督的復活,才能夠成為我們得救的表徵。因此,不是單單為了要除掉肉體的污穢,更是要除去心靈的污穢,並且賜給我們一顆純潔、美好、無虧的良心。
在這裡我們看見一個新的生命是從「潔淨」開始的,不只是外面要接受洗禮,裡面的潔淨更加重要!緊接著就要繼續過著一個「與罪斷絕」的生活,當我們帶著這樣的存心來生活,這就是「遵從神的旨意」!
「受洗」→「潔淨」→「與罪斷絕」→「遵從神旨」因此「神的旨意」不再只是聖經中,比較「籠統」的被當作是一件大家都知道的事,但卻好像又不是很清楚。它真正的含意是什麼?整體來看,我們可以說:
「神的旨意」是神所決定的事 、是神想要做的事!
「神的旨意」是神對我們生命美好的預備與安排。
「神的旨意」是我們接受祂救贖的恩典,不但願意順從祂,更願意靠著祂來活出分別為
聖、聖潔美好的生活來。
所以,當我們蒙了救贖的恩典,一切的污穢和罪孽被洗淨之後,我們願意不再順從人的情慾行事,那就是「遵從神的旨意」了!

二、「遵從神旨意」的態度

1.不計代價
三章17節說:「神的旨意若是叫你們因行善受苦,總強如因行惡受苦。」在此處提到行善會受苦,表示「遵從神的旨意」是會付出代價的。在四章4節說:「他們在這些事上,見你們不與他們同奔那放蕩無度的路,就以為怪,毀謗你們。」我們身為神的兒女必須了解一個事實,就是我們活在這個世上,只要我們定意遵從神的旨意,就必然會面對許多的衝突與難處。
這樣的差異與衝突除了因著裡面「生命」的不同之外,還會因著信仰而與週遭的人產生價值觀、人生觀的衝突,而自然就會被別人所排斥、不喜歡,甚至被攻擊!
因此,我們若因著信仰、因著遵行神的旨意而「受苦」,這是必然的;這也實在是比我們「作惡」而「受苦」要好得太多了!
我們願意在這彎曲背謬的世代好像明光照耀嗎?我們要有心理準備,要有不怕受苦、不怕委屈的準備,因為那是必然的結果,我們要有不計代價的覺悟!

2.願意改變
使徒彼得在四章1節吩咐這群小亞細亞的信徒說:「基督既在肉身受苦,你們也當將這樣的心志作為兵器,因為在肉身受過苦的,就已經與罪斷絕了。」這並不是說經過了受苦的過程,就一定會成為聖潔;而應該是說當我們立定心志要遵從神的旨意時,我們必定會面對考驗。
我們是抱著一顆「願意為主受苦的心志」,我們既然被主拯救,就不願意再活在過去那種隨從「人的情慾」所過的日子,而是樂意遵從神的旨意來度世上餘下的光陰。
這是我們的存心,是一顆願意改變、願意斷然的放下過去的習慣、做法和態度,有時甚至不一定是很清楚的對或是錯。因此在四章1節的經文清楚說到:「在肉身受苦」就是「與罪斷絕」。意思是:「我們既然不願意再作情慾的奴僕,只願意遵從神的旨意,就立定志向與過去的敗壞說再見!」
四章3節說:「因為往日隨從外邦人的心意行邪淫、惡慾、醉酒、荒宴、群飲,並可惡拜偶像的事,時候已經夠了。」「時候已經夠了」。我們看見這是表達出一個極大的決心,是表明自己絕對不願意再回到過去那種失敗、沒有意義的生活當中。
接著在四章5節說:「他們必在那將要審判活人死人的主面前交帳。」這是提醒我們另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有一天所有的人都將要在審判活人死人的主面前交帳,所以這些生活「放蕩無度」的人、毀謗「神的兒女」的人,他們也都必須要面對這個時刻!
當然,我們每一個人將來也都必須要在主面前交帳。因此,我們願意改變自己來遵從神旨意,這是非常寶貴的存心,是非常好的、非常重要的態度。

三、「遵從神的旨意」的操練

1.不斷將人引到神前
三章18節說:「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身為神的兒女,要遵從神的旨意,最重要的是效法耶穌基督所作的!
彼得前書二章15節說:「因為神的旨意原是要你們行善,可以堵住那糊塗無知人的口。」三章17節說:「神的旨意若是叫你們因行善受苦,總強如因行惡受苦。」
我們曾經在前面分享過,在新約中,所有的「善」都是指向耶穌基督。因此我們事奉主,最重要的是體貼主的心意,明白祂所看重的。只要在神眼中是對的、重要的事,就認定是神的旨意,認真去遵行。
當我們願意為著主的緣故去行,我們必定可以活出一個美好的生活來,必定可以更容易的將人吸引到主的面前,引導他們到主面前。

2.不斷靠主潔淨自己
彼得前書四章2節:「你們存這樣的心,從今以後就可以不從人的情慾,只從神的旨意,在世度餘下的光陰。」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3節:「神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遠避淫行。」
我們是神的兒女、事奉主,遵從神的旨意,要操練自己常常保持潔淨。這是指著維持一種與神之間聖潔的關係;不再只是用規條去限制、去要求,而是從裡到外常常藉著聖靈的光照,不斷的得著潔淨。
有心操練自己,靠主保持一個潔淨的生命,可以從每天晚上睡前分別出一段時間開始,求聖靈幫助我們作仔細的檢查,省察在這一天中的點點滴滴,在主的面前重新作調整。若是覺察到自己有虧欠、有失敗、有軟弱、有......,就在主面前認罪、悔改,讓自己的生命能夠保持在潔淨的狀態中。
這段經文的最後,在四章6節提到:「為此,就是死人也曾有福音傳給他們,要叫他們的肉體按著人受審判,他們的靈性卻靠神活著。」這節經文的意思應該是:「為這個緣故,那些死去的人,也曾經有福音傳給他們;而那些信從福音的人,肉體雖曾按著神對人的定命死去(人人都有一死),但靈性卻因信靠神活著。」
當我們這些願意專一遵從神旨意的人,雖然我們的肉體是會死去,但我們的靈魂卻是可以靠神永遠的活著,並且歡歡喜喜的等候祂榮耀的顯現!
使徒行傳十三章36節說:「大衛在世的時候,遵行了神的旨意,就睡了(或譯:大衛按神的旨意服事了他那一世的人,就睡了)。」巴不得我們每一個人都可以靠主而活、遵從神的旨意、常常保持自己的聖潔、勇敢行善,將人不斷的引到神面前。


(摘自郭牧師「神的真恩」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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