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託給神/郭明昌牧師

經文:彼得前書四章12-19節


彼得前書四章19節:「所以,那照神旨意受苦的人要一心為善,將自己靈魂交與那信實的造化之主。」「交與」是一個命令。意思是:「當我們在行善、在遵照神的旨意時,卻遭遇到難處、甚至是攻擊,此時要將自己交託給神,不要懼怕任何外來的攻擊或威脅,不要失去堅定信靠神的心!」


一、「交託給神」的意義

    1.讓祂來負責

    彼前四章12-13節:「親愛的弟兄啊,有火煉的試驗臨到你們,不要以為奇怪,倒要歡喜,因為你們是與基督一同受苦,使你們在祂榮耀顯現的時候,也可以歡喜快樂。」

    「一同受苦」這個字是從一個名詞-「夥伴」來的。愛我們的主,祂樂意讓我們知道,祂不但和我們一同承受這一切;祂更是負我們的責任到底!

祂並不是像我們在缺乏信心時所想的,認為祂是站在旁邊看好戲、喜歡看我們出丑、喜歡看我們笑話!不是這樣的,在耶利米書廿九章11節說:「耶和華說,我知道我向你們所懷的意念,是賜平安的意念,不是降災禍的意念,要叫你們末後有指望。」

    因此,在彼得前書四章12-13節告訴我們,我們不但現在可以「歡喜」,因為所遭遇的一切使與主一同受苦;祂更告訴我們,祂要負我們的責任,一直到祂榮耀顯現的時候。並且祂保證,在祂榮耀顯現的時候,我們更可以歡喜快樂!


    2.讓祂來說話

    四章14節:「你們若為基督的名受辱罵,便是有福的,因為神榮耀的靈常住在你們身上。」神榮耀的靈不只是住在基督的身上,更應許要住在我們每一個人的身上。但是我們不可忽略掉這裡所提到的條件:「若為基督的名受辱罵」!

    馬可福音十三章11節,主耶穌說:「人把你們拉去交官的時候,不要預先思慮說甚麼;到那時候,賜給你們甚麼話,你們就說甚麼,因為說話的不是你們,乃是聖靈。」因此,這個應許不只是給當時跟隨主耶穌的門徒們,今天更是賜給我們每一個願意跟隨祂、遵行神旨意的人,只要我們是為主的名、奉主的名去作,祂應許祂的聖靈要住在我們身上!


    3.讓祂賜力量

    在四章19節:「將自己靈魂交與那信實的造化之主。」

   「靈魂」這個字指的是「整個人」、「全人」。這並不是我們一般所想的,在受到逼迫、苦難,將要失去生命、在最後的時刻,把自己的「靈魂」交託給主了!也不是到了生命的尾聲,要離世了,就將自己的靈魂交託給神,好像表示自己都準備好了,就要去祂那裡了!在這裡所要表達的意思是在每一次遇見難處時,都再一次立定心志、決定遵行。


    彼前五章10節清楚的說:「那賜諸般恩典的神,曾在基督裏召你們,得享他永遠的榮耀;等你們暫受苦難之後,必要親自成全你們,堅固你們,賜力量給你們。」因此,我們看見當我們願意全心將自己整個人都完全交託給神的時候,就表示我們等候祂將遵行神旨意的力量賜給我們,讓我們可以遵行到底,可以成就神的心願!


    然而,為什麼我們要交託給神呢?當時代的基督徒,他們認真的遵行神的旨意,而在面對為堅持信仰所帶來難處時,他們有一種獨特的屬靈見解與態度:


二、交託給神的緣由


    1.知道祂是同在的主

     在四章13節說:「是與基督一同受苦」;四章19節說:「照神旨意受苦」。當基督徒知道自己所遭遇的一切都是為著主耶穌基督的緣故。知道自己現在是與耶穌基督「一同受苦」的,將來就要與祂「一同得榮耀」。這個榮耀的盼望超越了目前所遭遇到的一切難處,以及這些難處所帶來的壓力和羞辱。而更重要的是,每一個基督徒都很正確的把「為主受苦」這件事當作是在「遵行神的旨意」,所以就算被辱罵、被欺壓,也是一件極小的事!


    基督徒除了對於「受苦」賦予更高的意義之外,在四章14節告訴我們:「因為神榮耀的靈常住在你們身上」。這是另一個讓我們明白基督徒之所以可以「笑看風浪」、可以「不畏橫逆」的主要原因,因為「有主的同在」!我們可以交託給祂,因為祂樂意與我們同在。祂是同在的主,祂把我們和祂自己緊緊的綁在一起!


   2.知道祂是審判的主

    四章17節:「因為時候到了,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


從信靠主的那一刻開始,我們就把自己全然的交託給祂;因此我們知道,當那一天要站在祂面前,我們真的可以放心,因為那位審判的主,也是那位愛我們到底的主,祂會保守我們、會幫助我們可以歡歡喜喜的站在祂的面前!


    在這裡要說明一下四章18節:「若是義人僅僅得救,那不虔敬和犯罪的人將有何地可站呢?」「義人僅僅得救」的意思是什麼?我們看經文的上下文,知道這應該不是在討論教義的問題;也不是在討論「得救」是不是有不同的層次、或是義人有沒有「得勝」的問題?而是強調在審判的時候因著從神的眼光和標準來審斷,信與不信一定是不一樣的;義人與不虔敬、犯罪的人是有所差別的,並且還不止是一點點的差別。若是你要問「義人」指的是誰呢?


    我們可以看前面的經文,在三章20節提到一個人─「挪亞」,他們全家正是那個世代在神審判下得救的義人!挪亞這一家的義人在神的審判下,是普世人中僅有的倖存者,那麼那些當世不敬虔惡人的結局是什麼呢?


    創世記七章23節說:「凡地上各類的活物,連人帶牲畜、昆蟲,以及空中的飛鳥,都從地上除滅了,只留下挪亞和那些與他同在方舟裏的。」聖經的記載告訴我們,這些不敬虔惡人全部滅絕淨盡了!


    所以什麼是我們最正確的選擇呢?我們要將自己完全的交託給祂!我們身為神的兒女最好的選擇是:將自己「全然交託」給我們的主!是的,祂是審判的主,因著祂的無所不知,一切祂都會有最公正的斷定,這包括了那些一生遵行神旨意的義人,也包括了那些欺壓義人、不敬虔的罪人,祂都會作最終的斷定!


    3.知道祂是造化的主

    四章19節的末了提到:「......那信實造化的主」。祂是我們生命的主宰,是我們生命的源頭。這是我們為什麼要交託給祂最根本的一個理由!我們千萬不要等到那一天,牧師在我們的追思禮拜的時候朗讀傳道書十二章7節說:「塵土仍歸於地,靈仍歸於賜靈的神。」然後,我們才心不甘、情不願的歸回到祂面前!


    我們乃是在今天,在每一個能夠遵行神旨意的時刻,都把自己交託給祂。一方面明白祂是我們生命的源頭,我們必須要尋求祂!另一方面更明白,祂是我力量的源頭,所以我們必須將一切都交託給祂!


三、交託給神的操練

    1.自我省察的操練

    四章15節使徒彼得很有智慧的勸勉我們:「你們中間卻不可有人因為殺人、偷竊、作惡、好管閒事而受苦。」這是提醒我們要常常自我省察。想想看,我是為主受苦,還是因為自己犯罪所造成的痛苦呢?

我是為主名受羞辱,還是為自己的軟弱、個性、沒見識而被輕看、被辱罵!然後,我們就將自己交託給神,特別是將自己的軟弱交託給神!每一次在遇見難處時,就學習說一句話:「主啊,是因為我?還是因為你?」求主幫助,讓我們靠主,不斷的得到改進、可以在主裡面不斷的成長。


    2.榮耀歸神的操練

    四章16節說:「若為作基督徒受苦,卻不要羞恥,倒要因這名歸榮耀給神。」「不要羞恥」是一個命令!「榮耀歸給神」也是一個命令。在我們的生活中,若是因著基督徒的身分,遇到一些難處時,我們應有的反應是─不以自己身為基督徒而感到羞恥,反倒要將榮耀歸給祂。


    「歸榮耀給神」在此處有「不中斷」的將榮耀歸給神的意思,這是一個交託給神的人最好的回應!「歸榮耀給神」是一種堅持、不但相信祂是我們終極的盼望,更堅信祂是我們一切問題的答案!每一次事奉的時候,學習一句重要的禱告詞:「主啊,願你藉我得著榮耀!」


    3.一心為善的操練

    四章9節說:「所以,那照神旨意受苦的人要一心為善,......」這是告訴我們要操練「一心為善」,是我們對於遵行神的旨意的堅持。日子如何,力量也必如何,我們既然跟隨了主,就不要輕易的灰心、放棄!我們需要彼此互相的提醒,我們是仰賴祂來遵行神的旨意!是祂讓我們明白祂的旨意,是祂加添我們力量能夠遵行祂的旨意!要常常對自己說:「我願意多作神所喜歡的事!」當然更不要忘記教會是你的家,是分擔你重擔的家,這裡有許多你知心的朋友。若是累了、受了委屈,就回家來,與你所親愛的弟兄姊妹們一起將難處都交託給神!


祂是那位信實造化的主!是我們可以全然交託的神!讓我們學會常常省察自己,堅定的將一切的榮耀都歸給祂,一心勇敢的行善-遵行神的旨意,作祂所喜歡的事,將自己完全的交託給祂,靠著主的恩典,來行完神的旨意!


(摘自郭牧師「神的真恩」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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