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簡介

羅馬書作者保羅;他是猶太人,受教於迦瑪列門下,有羅馬國籍,受希臘文化影響,但他的著作完全是由神的啟示而來。本書可能是保羅於主後58年由德丟帶筆寫的,而讓非比帶到羅馬。保羅盼望能到羅馬訪問,故先寫這信問候和通告以作預備,一直到三年後他才到達羅馬。羅馬教會可能是由五旬節時從羅馬來到耶路撒冷守節,聽到福音回去的人建立的,此後有其他地方的基督徒也來到羅馬,其中有保羅的同工和親友;保羅雖未到過羅馬,卻和他們已經有深厚的認識和情感(參十六章)。羅馬教會是一個以外邦人為主的教會。

主旨

羅馬書是保羅對基督教教義最正式、最詳盡、最有系統的書信。其主旨是闡明基督的福音、神的救恩和從因信稱義到成聖的過程。加爾文稱本書為打開聖經一切寶藏之門;路德認為它像大光照亮全部聖經。

  羅馬書一16~17是全本書的主題,福音的目的和意義,就是要顯明神的義;藉著耶穌所流的寶血,作成了挽回祭,人只要藉著信心,就不再被定罪,而且有一個聖潔的生命。

  本書共發問83次,值得我們深思;本書用「律法」78次,「罪」60次,「死」42次,「信」62次,「義」66次,「在基督裡」33次,「福音」13次。


本書性質

羅馬書大部分的篇幅是論述基督教的教義;也因為是講解教義的真理,所以保羅用字遣詞都非常留意,不論是辭句的用法,動詞的時態,甚至前置詞的選擇,都明顯的是經過仔細考慮的,似乎一個字都不可以改換;因此,我們在真理上的態度也應該極為認真。

羅馬書的語句很平穩,推理性極強;一個論點常建立在另一個論點上;作者筆法非常嚴謹,立論很肯定。

在新約時代,希臘的教師,特別是哲學家,常用問答式的方法教導學生,藉著問答可以突顯答案的重要性,也能引導他們領會並思想更深入的真理。在羅馬書中,保羅也是有效地運用問答式語句,讓信徒對他所講的教訓,有深入而不可磨滅的印象。


思想路線

一、人的罪惡(一18~三20):

闡述外邦人的罪、猶太人的罪和全人類的罪。人因犯罪導致神怒,被判死刑不能自救。

二、神的救恩(三21~八章):

1、救恩的方法:人信耶穌得稱義,由地位上稱義(三21~五章)到生命上成聖(六章~八12),至終得享神的榮耀(八13~39)。

2、救恩的策略:(九~十一章)

  a.揀選出於神的憐憫。

  b.滅亡出於人的剛硬。

    神先揀選猶太人成為救恩管道

    選民不信,救恩便臨到外邦人

    最終猶太人被激發而悔改乃至全家得救

三、人的回應(十二~十六章)

    得救為要事奉,事奉的基礎是奉獻。事奉包括在教會、在社會、在國家中為主而作,榮神益人。


重要信息

一、義,是指一種地位,是與神有合宜關係的地位。稱義,就是被放在與神合宜的關係中,不再計算人所犯的罪。「義」乃是神所賜的恩典,而不是神所加諸在某人身上的責任。例:亞伯拉罕信靠神、接受神的話,神的回應就是把公義的地位賜給他,而割禮是他得著稱義這個新地位的印證或確認的記號。

二、罪的影響不單使人必須接受審判,也把人擺在一種被擄的狀態中,他們需要從中得著釋放。「義」雖然是過去的事件,但具有持續的果效。保羅有時也用「復和」一詞,指使原先彼此敵對的雙方恢復到美好的關係;從某個角度說,基督是站在罪人這一邊,尋求從神來的復和。

三、藉著一個人(亞當),罪影響(蔓延)了整個人類;也藉著一個人(基督),藉著他的義行,叫所有的人可以得著生命。保羅又說,基督的作為遠操過亞當的罪;神的恩典比罪更大。

四、受洗可以理解為與基督建立起一種屬靈的關係(歸入基督),並與祂聯合,從此他們是向神活著,雖然還是生活在這個世界,卻有一個隱藏的生命在神那裡,改變了他們在這世界上的生活方式。

五、信徒不再受罪惡的轄制,已是神的奴僕,因此有責任要順服神(或者說要抵擋罪惡),將自己分別為聖歸給祂。

六、律法本身是沒有罪,但它不能阻止人犯罪,反而會激起人邪惡的慾望,使之付諸行動。因此,真正「殺死」人的不是律法,是人裡面犯罪的慾望。

七、羅馬書中的「肉體」一詞,是指身體的容易敗壞與軟弱,無法抗拒誘惑去犯罪之試探的軟弱;肉體是為罪效力的。(有關肉體更多的意思,參附錄一)

八、神已為信徒定下一個計畫,就是要帶領信徒分享基督的榮耀。因此,信徒不需要害怕任何敵對權勢所帶來的苦難,甚至死亡,因為神站在信徒這一邊,而且是是一位愛我們的神,敵人連一點成功的機會都沒有。

九、羅馬書十一章說到,救恩臨到外邦人,可能產生一個結果,就是激起猶太人的羨慕嫉妒之情,因而轉向同一個救恩源頭。基於神在聖經中的啟示,當大多數外邦人都歸向基督時,猶太人將會結束剛硬的光景,他們也會蒙憐憫。

十、在基督裏,教會的肢體是彼此相屬,照著所賜的恩典(即聖靈的恩賜),信徒以不同的方式互相服事。

十一、聖靈開導人的心,使他們接受福音,然而人也握有決定要不要相信、偏離或持守信心的權利。

十二、神在基督裡啟示祂自己,所以神的靈也是基督的靈(八9)。聖靈將復活升天之主的生命與能力,完全地帶給信徒,因此,「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裏」(八9)和「基督若在你們心裏」(八10),這兩句話其實是相同意義的。

十三、羅馬書第八章,「聖靈」一字,出現有十九次之多;聖靈工作的實質與意義:

1、聖靈賜下生命。聖靈的律是生命的律;「隨從聖靈」、「體貼聖靈」就是生命,而且聖靈使我們有力量治死身體的惡行。

2、聖靈賜下自由。聖靈將基督復活的能力賜給信徒,使我們「從罪裏得釋放」,也使我們脫離「罪和死的律」,亦即不再受罪惡的綑綁。

3、聖靈賜下引導。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女;聖靈引我們到神面前,稱神為「父」。

4、聖靈為信徒代求。基督在上帝面前為我們代求(八34);聖靈則在信徒裡面為我們代求(八26~27)。

5、聖靈使信徒成聖。聖靈和肉體永遠對立,爭戰不止,但聖靈能將我們生命中的肉體逐漸制伏,並保證最後的勝利。

6、聖靈是未來榮耀的憑據。聖靈不但將基督的救恩成全在信徒身上,更讓我們現今就能品嚐那將來必顯現的榮耀。聖靈的內住與同在保證我們能進入未來復活的生命-身體得贖。聖靈是承受救恩之人的「初結果子」(八23),是神為愛祂之人所預備無法測度資產的「頭款」。

十四、在羅馬書一5,十六26,順服與信心是連在一起、不能分割的(中文和合本皆譯作「信服真道」)。



附錄一

肉體

在保羅的書信中,「肉體」是與「靈」相對的(對立)。

在中文聖經裏,肉體被翻成「肉身」、「身體」、「肉體」、「血氣」、「身子」、「骨肉」、「親自」、「生身」、「肉」、「體」、「外貌」、「情慾」等詞。

肉體在新約出現了147次,內有91次在保羅書信,而多半在羅馬書和加拉太書出現。

分析歸納

經文

一、組成身體物質部分

  1.肉體有不同總類

  2.會感到疼痛苦楚

  3.割禮施於肉身上

  4.肉體是軟弱的

  5.肉體都會朽壞


林前15:39 肉體各有不同.人是一樣、獸又是一樣、鳥又是一樣;

林後12:7 有一根刺加在我肉體上、就是撒但的差役,要攻擊我;

羅2:28 外面肉身的割禮,也不是真割禮。

太26:41你們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

林前15:50 血之體,不能承受神的國;必朽壞的,不能承受不朽壞的。

二、整個身體(整個人)

  1.地上的生命


  2.會離開某處

  3.與超自然存在成對比

太24:22 若不減少那日子,凡有血氣的,總沒有一個得救的。

約1:14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

弗2:15(基督)以自己的身體廢掉(猶太人和外邦人)冤仇。

西2:5我身子雖與你們相離,心卻與你們同在,

弗6:12 因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乃是與...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

三、血統(血源)關係

  1.稱呼同族的人

  2.自然傳宗接代的後裔


  3.肉體生命的來源


羅11:14或者可以激動我骨肉之親發憤,好救他們一些人。

羅9:8肉身所生的兒女,不是神的兒女,唯獨那應許的兒女纔算是後裔。

羅1:3論到他兒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

四、外貌或外表的條件

  

林前1:26 你們蒙召的,按肉體有智慧的不多,有能力的不多

林後11:18 既有好些人憑血氣自誇,我也要自誇了。

林後5:16 我們從今以後,不憑外貌〔原文作肉體〕認人

了,雖然憑外貌認過基督。註1

約8:15你們是以外貌〔原文作憑肉身〕判斷人,我卻不判斷人。

五、人墮落後的罪性

  1.充滿罪的器皿

  2.犯罪的工具

羅7:18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

林後7:1當潔淨自己,除去身體靈魂一切的污穢,敬畏神;

羅7:25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

加5:13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

西2:18隨著自己的心,無故的自高自大,

註:「憑外貌」是以世界、人性的標準(人的眼光)來衡量他人。

一、肉體有許多不同意義的用法,當它是用作整個身體(人)的意思時,肉體身體常是互通的。

二、人類在本質上就是肉體,這暗示它是脆弱和短暫的;肉體易受罪的襲擊(創6:13 凡有血氣的人,他的盡頭已經來到我面前;因為地上滿了他們的強暴,我要把他們和地一併毀滅。)而成為發動罪行的所在。因此肉體在聖經裏的深層意義,常和屬神的範圍成對比 (加5:17 情慾(即肉體)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肉體)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

三、救恩與肉體的關係:

      1、墮落後的肉體自從人墮落以後,人肉體之中,便沒有良善(羅7:18),這是因為肉體順服了罪的律(羅7:25),成為犯罪的工具,而罪的工價乃是死,因此當我們屬肉體(在肉體裏,呂振中譯本)的時候,我們的結局就是死亡(羅7:5)。

      2、得救後的肉體:我們已經脫去舊人,和舊人的行為,穿上了新人(西3:9),「舊人」是指人的罪性,「新人」是指重生後的新生命。舊的紀元(墮落後)─在肉體裏─屬於罪和死的,新的紀元(得救後)─在聖靈裏─屬於義和生命的;但我們仍在肉身之中,需要不斷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會放縱肉體的私慾了(加5:16),即要治死屬世的情慾,如淫亂、污穢、貪婪(西3:5);因此我們要時刻活在聖靈的管治之下,好叫我們的一舉一動都有新生命的樣式。

      3、永世中的肉體:既然血肉之體(必朽壞的),不能承受神的國(不朽壞的),因而在末日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我們在永世中也要改變,得著一個不朽壞、榮耀的靈性(屬靈的)身體,這是我們基督徒最大也是最美的盼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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